重生之自攻自受_分卷(2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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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21) (第2/3页)

离炸起来的小头发接着道:之前跟你说过张明轩家是开银行的。

    张明轩家的确是开银行的,独生子,父母双亡,但正是因为这样,小时候的张明轩叛逆的是早的,也是疯狂的,做过许多富家子弟常做的事情,比如离家出走。

    苏离抬抬头,眼神变得不再锐利,也不再那么针锋相对。

    第40章

    故事很俗气,内容很老套,经历却很复杂

    张明轩生来便是天潢贵胄的存在,精致却高贵,由于父母的意外身亡,张明轩更是成为了张家的掌中宝,张氏银行最尊贵的少爷。

    张明轩幼时最为嚣张的时候,赵曜泽的嚣张也只是荧光与皓月。

    15岁,是张明轩最为叛逆的时候,非常的俗气的,同大多数叛逆的孩子一般,同他嘴里的老头子做了乱,吵了架,离家而出走。

    只不过张明轩的叛逆不同于普通家的孩子,他搞到了几十万的现金,带着一把精致的匕首飞到了世界的某个黑三角的小镇,打算永远不再回到那个令人糟心的大家,追逐着自己内心所以为的自由。

    动乱的地点,动乱的时间,国家发生了战乱,小镇没有被避免,安静祥和的小镇一夜之间如同被历史湮灭的那些事、物一般,化作了废墟。

    动乱的国渡,动乱的小镇,这里的法律、制度也亦在一夜间飞灰湮灭。

    钱财变成一堆废纸,靠着别人的可怜跟良心,在这里也亦活不下去。

    这里变成了没有法律,没有善意的人间地狱,死亡、抢劫成为了家常便饭,人们的目标从吃饱喝足变成了只为了活着。

    再一次的被抢口抵住了脑袋,又再一次的被当成了软弱可欺的狗崽子,鼻尖闻到的是是令人作呕的腐臭,耳边听着的是野蛮的黑人嘴里操着的那一口侮辱的地方英语

    那是张明轩第一次反抗,尖利的匕首划过人的皮肤,浓厚的铁锈味道,腐蚀着张明轩的嗅觉还有味觉,他,剁下了用抢口抵住他脑袋的那一只爪子。

    看着几个欺软怕硬的糙汉子在他脚下匍匐着,望着天上刺眼的太阳,张明轩突然笑了

    他,享受到了自由

    他不知道的是,那是沈厌第一次见到张明轩的场景。

    他脸上带着一丝血气,身上满是不堪的泥泞,夹杂着令人无法忽视的淋淋血液,站在一片焦土,一片废墟上,用那一只镶嵌着红宝石的匕首抵住那天上刺眼的太阳,眉眼间是掩盖不了的狂妄,他在笑,笑的糜乱,笑的惊心动魄

    再后来的一年,张明轩变成了狠绝的人,成为了黑三角有名的张小爷,不敢招惹。

    又是一年春,凛冽的寒风夹杂着大雨,抢火,炮鸣再次袭击着这个再也经受不住一点战乱的小镇。

    为了生存之本的金银,他参与了这次的暴乱,可这一次的张明轩却再也没有如同之前,凭借着一把锋利精致的小匕首站在众人的眼前。

    他跌入了狂风暴雨下,跌进了肮脏不堪的泥潭,胸膛蔓延着一片血红,张明轩并不感觉孤独,并不觉得自己可怜,他也从不后悔。

    失血过多的结果便是全身力气被抽空,脑子不受控制的眩晕着,全身如同冰天雪地,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张明轩一如往常,最后一个想法是我若是活下来,狗杂种,给我等着。

    望着跌进废墟中的小孩,沈厌心动了,脑子里依旧是小孩猖獗的直指太阳的场景。

    他打着一把精致的黑伞,挡住了天上的倾盆大雨,沈厌走到小孩跟前,他问:想活吗?

    张明轩的手抓住了不染一丝尘埃的裤脚,他,在求生。

    再后来,沈厌的身边跟了一个精致的小孩,小孩枪法老练,刀法老练,手腕狠绝,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狼崽子。

    几场战役,几次颠沛流离,他跟在了沈厌的身后,刀口舔血又几次命在旦夕,他还清了沈厌的恩情。

    最后一次命悬一线是张明轩同沈厌被困在一个孤岛,守着无数的金银珠宝,却没有一口能吃的东西。

    饥肠辘辘,张明轩从从来不认为自己这般的人物会是要饿死的,死的有点悲哀,也十分不堪。

    靠着只喝淡水的第九天,张明轩望着沈厌是起着恻隐之心的,他知道,沈厌的怀里是有个最后一块面包的。他用那把精致的匕首抵住了沈厌的咽喉,用那只肮脏的小手伸进沈厌的口袋,还未来得及高兴,后颈一痛,最后的想法便是:死定了。

    或许很滑稽,也很荒唐,被称为血液都是冰冷的沈厌,动了心,不忍着自己养大的小孩,自己教出来的狼崽子就这么消失在这个世界里。

    他,最终把面包给了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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