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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两侧的大耳朵,那标志性的拱鼻子,那用两颗小小的黑豆缝上去的豆豆眼,确实是猪对吧? 看到的人都忍不住脸皮抽搐,但是看着楚晓昱难得外露出来的十分自豪十分得意的神情,都把吐槽的话咽了下去。 然后又过了几日,他们又发现,黎大人腰间的玉佩,也变成了一只编织的圆滚滚的兔子。 这……这难道是最新的流行? 史捷作为甘州刺史,也是知道羊毛纺织的事的,这一看就是羊毛线吧?难道这真的是什么流行? 还是说警钟来的大佬们准备亲自带动一场对羊毛线的纺织物的推广? 史捷觉得,她需要跟随大佬们的步伐,为羊毛纺织物的推广做出贡献。她可是尝到了甜头的,那就更需要抱紧钦差们的大腿了。 于是众人又发现,他们的刺史大人帽子上的红绒球变成了红色的毛绒球。 叶晨:“……” 黎希:“……” 楚晓昱:“……”哈哈哈,这是什么鬼?为什么要把毛绒球顶在头上? 不久之后,忙中偷闲的颜若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跟不上潮流了?与此同时,黎鹰终于学有所成,送给了颜若一只憨态可掬的猫。乐得颜若整天戴在身上,连去校场都不忘。 其他人看见甘州几位地位最高的人都这么干了,上行下效,这“时尚”也渐渐流行起来。 在大街上到处可见,顶着各式各样毛线制品的达官贵人。 楚晓昱表示,眼睛都瞎了。 不过这效果也是显著的,虽然楚晓昱最开始只是给叶晨编来玩的,叶晨想学她就教了,没想到还有后来的事情,这慢慢的就传开了。她其实真没想过推广这件事。 不不不,推广肯定还是想过的。楚晓昱准备了一大堆资料,准备让百姓们渐渐接受这种新的纺织作物。她从保暖性和经济性两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其认真程度比写毕业论文的时候还高。为了让老百姓们听得懂,她还列举了打量直观的数据。 果然数据什么的,才是最具说服力的。 但是现在,这些都没用了。 老百姓们看着贵人大人们纷纷穿戴毛线制品,很快就自觉养起了绵羊,并且学习羊毛线和羊毛其他制品的制作方法。 既然贵人大人们都喜欢羊毛纺织的东西,那么羊毛肯定是很不错的,就算自觉穿不惯,也能拿到街上卖了换钱。 甘州也有许多不靠河流的地方不能种地,但是有草地,可以牧羊。甘州的百姓们也是会小批量放牧的,现在把一部分放牧的羊换成绵羊,也很简单。 而且其它羊养大了吃掉了就没了,但是绵羊可以一直养到老,只要养着,就有毛,就可以做衣服。就算绵羊死了,也可是吃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