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混世主_第1章 一步一世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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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一步一世界 (第2/2页)

 这个称呼非常符合眼前的场景,绝对不会是宋朝以后。

    因为宋朝时期广州已经成为了岭南著名的粮食产区和经济作物基地,到了明朝之后更是极力发展出了手工业,对比一下眼前茫茫的荒原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宋朝以前,甚至是贞观中期之前。

    一想到不毛之地这四个字,张毅就打了个寒颤,因为荒芜所代表着的就是虚无,脱离文明。

    张毅不敢想象自己如果和文明脱轨将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更无法想象假如一直得不到语言交流,自己会不会自闭,然后压抑而死!

    毕竟人是群居动物,如果长时间得不到交流语言功能就会退化,智商也将随之跌停。

    难道以后变成野人?

    茹毛饮血?

    这样的念头只是一闪,张毅就更加的渴望人群,所以即便是在往日看来美不胜收的风景此刻他也毫任何心情驻留,他需要找到族群,无论是在哪个时代,只要有人就行。

    刚要起身前面不远处的草丛就升起了一阵阵的涟漪,一股难以压抑的恐惧就直冲心神,脚下一软就差点儿栽倒在地。

    在杂草丛生的荒野中,有那么一两头食肉型猛兽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如果遇到那就将是一场悲剧。

    等到张毅想要伸手从地上拾起一块碗口大的石块防身时才发现,自己原本粗枝大叶的双手竟然变成了少年模样,细嫩、葱白,甚至还短小了许多。

    返老还童?

    张毅有些后知后觉,等他慌忙间将石块用力的拿在手上的时候就看见涟漪已经朝着海边扩散而去,直到到了沙滩位置的时候四五只肥硕的野兔就蹦了出来。

    重重的舒了口气,张毅这才发现就这么短短的眨眼间功夫他不知不觉中早已经惊起了一身的冷汗。

    只是朝着那几道飞快的身影看去的时候,张阳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一行行小字便出现在了脑海之中。

    野兔:听觉和视觉灵敏,逃跑迅速,昼伏夜出,繁殖力强,以野草、树叶等植物为食,栖息在低矮干燥的灌木丛中。兔肉可食用;皮毛可御寒,价值低但年产量大,并且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主要用于治疗补中益气、凉血解毒功效,可用于病后体虚、消渴等症状。。

    那小字就如同一道印记,只是一闪便消失,却仿若与生俱来一般深深的印在了张毅的脑海之中。

    百度百科吗?

    张毅嘴角间露出了一丝笑意,眼光却再一次落到了野兔身上。

    野兔跑的很快,以自己十四五岁的身体是肯定追不上的,当然即便是眼前的张毅恐怕也只能忘尘兴叹。挥去了脑海中吃红烧兔肉的想法,张毅就随着野兔奔跑的路线朝海滩走去。

    相对于杂草丛生的荒原来说一览无遗的海滩就要安全的多。

    一路上的芦苇和不知名的荆棘总是很热情的希望张毅这位从未来时空穿梭而来的客人留下,看似不远的路程真正走过去足足花了将近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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