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眼_第33章 分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3章 分离 (第1/2页)

    这一夜雲澜睡的很熟,醒来后看到冷七在一旁包扎伤口,地上是一片败剑,目测有数千柄。

    雲澜心里一急,几步快速的走到冷七面前,托起他的手臂,布条缠的乱七八糟,上面还渗出了血,看着伤口颇深。

    “怎么受伤了?”

    他接过冷七手里的布条,重新为他包扎,看的心里一抽一抽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冷七笑笑,“小伤,无碍。”然后像献宝似的,“给你看看这个。”

    说完从身旁拿过一把玄铁黑剑,他拔剑出鞘,一道黑光随之散出,幻化出一条黑色巨龙,那是它的剑灵。

    雲澜一愣,这是收服了?

    “怎么样?”冷七得意的挑了下眉。

    “厉害啊,怎么收服的?能修出神龙剑灵的是上古神兵了吧?”

    “不知道算不算得上神兵……”

    这时黑剑突然颤动起来,在剑鞘里晃的乒乒响,仿佛在说放屁,老子就是神兵。冷七目光凌厉的看了它一眼,这才消停了。

    “但绝对是把上好的雄兵利器。而且他可以吞噬低阶剑灵,就是脾气不太好,容易暴躁,偶尔还有点……贱。”

    “哦?它的剑灵修出灵识了?太厉害了吧。”雲澜惊讶的说,“你这是什么神仙运气啊?”

    说完伸手摸了摸剑柄,黑剑立刻在他手里蹭了蹭,一副讨好的样子。

    “你叫什么名字啊?”雲澜笑着用指尖点了剑柄一下。

    一道黑色光芒散出,“斩魂”。

    “斩魂?好霸气的名字啊。”

    斩魂仿佛受到了极大的肯定,愉快的在原地转起了圈圈。

    雲澜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真是啥人配啥剑,斩魂和冷七都是一个德行,得顺毛摸,不知道他俩在一起会不会打起来。

    “我也很无奈啊,可惜它吸了我的血就自动契约了。”冷七指了指自己的伤口说,“激出一把剑它打败一把,然后就把人家剑灵给吞了,要是太低级了它还吐出来追着去揍人家,地上这一半的剑都是他打败的。”

    雲澜随手捡起一把中间凹了的短剑。

    “喏,这个就是它给踹的。”冷七看了一眼说,“剑灵太低。”

    雲澜嘴角抽了抽,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今日试试斩魂能不能劈开结界?还是你再试试?”

    “我……再试试吧。”看到冷七契约了一柄神兵,他确是羡慕了。

    他自小修习剑道,酷爱收集名剑,在他的寑宫里有一个兵器库,里面全是各种宝剑和上古神剑的画像。那是他最心爱的地方了。

    雲澜走到中间挺直腰身,他眉目清厉,双眸如辰,抬手指了指头顶斜上方的宝剑,“你,可敢与我交战?”

    那柄剑纹丝未动。

    “哈哈哈,九凤,你也太低估自己了,你乃天帝之子,它哪有资格和你交战啊,它给你提鞋都不配。”冷七在一旁刺激道。

    话音刚落一股大力袭来,将他弹撞到身后的石壁上,他重重的摔在上头,然后又跌落在地,猛的喷出了一口血。

    他抬头望去,只见结界突然缩成了一个小的光球,雲澜被禁锢在了里面,而他被隔离在外。

    地上的败剑都消失了,只有斩魂竖立在侧。冷七一惊,爬起来就冲了过去。

    本以为只是简单的激战,万万没想到惹到了上古太岁,不仅自己被它抽了出来,还把雲澜折在了里面。

    “九凤。”冷七惊恐的吼道,他用力的拍打光罩,“九凤,九凤。”

    雲澜也吓了一跳,他快速的跑过来,隔着结界大声的和他说话,但彼此却一句都听不见。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谁都没想到一直无法脱离的结界就这么把冷七送了出去,而只有他被困在了里面。

    随之头顶传来一阵嗡鸣声,如一头沉睡的巨兽苏醒发出的低吼。

    刚刚他指过的那柄剑从石壁里慢慢的脱离出来,刚露出一点剑光,便震的雲澜心神一晃。

    这绝对是把身经百战的神兵,剑气极为霸道,冷七刚刚的羞辱激怒了它,剑身所露之处渗出凛凛杀气。

    冷七仿佛也感受到了此剑的威压,深知大事不妙。

    这样的剑灵就算他和九凤斩魂三者合力也未必能胜的过,更何况只有他一人。

    眼看它要脱离界壁了,情急之下冷七掏出玉珏,不停的拍打界壁,示意雲澜将它捏碎。

    什么拜师不拜师的,保命要紧啊。

    雲澜也意识到自己的差距,此战必败无疑。

    他犹豫片刻,虽然心有不甘,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莽夫所为,天下间那么多条路可走,为何要选一条死路?

    而且……他看了冷七一眼,冷七眼睛通红,急的眼泪都出来,他立刻拿出玉珏,用力捏碎。

    一下,两下,三下,嗯?这么硬吗?

    神剑离界壁只剩一个剑头的距离了,雲澜顾不得其他,摧动灵力全力一按,一道玉光散出,“拜师未果,不能捏碎。”

    “卧靠!”冷七和雲澜同时骂了句,有这么坑爹吗?

    这寿山是不是和他有仇,这时候了你告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