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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 (第3/3页)
现写着自己名字的水痕,殷嘉茗的第一反应是惊讶,第二反应竟然不是害怕,而是兴奋。 若是叶法医知道殷嘉茗是怎么想的,肯定会感叹,这一定就是所谓的文化差异吧。 这个年代的金城人,大都笃信风水玄学,电影院每年都鬼片扎堆,电台电视深夜都是怪谈节目,奠基开工必拜关二老爷,门边灶头都要放一只香炉供三柱清香。 大环境如此,殷嘉茗对鬼神之说自然接受良好。 所以当他看到桌上出现了水字的时候,他根本没考虑其他的可能性,只觉得这铁定是闹鬼了。 照理说,普通人觉得自己见鬼了的时候,应当会感到非常害怕。 但殷嘉茗实在在地下室呆得太憋屈了。 孤岛效应之下,他难免体验到了仿若被全世界抛弃的恐惧感,因此他迫切地想要与人交流,借此获得心灵慰藉。 哪怕与他交流的对象是一只鬼,也比孤立无援要来得强。 再说了,既然对方都是鬼了,多多少少总有些神通吧? 殷嘉茗刚刚看过热播的《人皮灯笼》,电影里的漂亮女鬼说过,鬼是无所不知的。 殷嘉茗觉得,他正好可以问问,那该死的劫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惜这只鬼似乎没什么法力,没聊上几句话就消失了,连半句有用的情报都没能问出来 就在殷嘉茗暗觉遗憾的时候,楼道的方向传来了机括滑动的声音。 殷嘉茗警惕地站起身,拎起煤油灯照过去。 很快,一个女孩步下楼梯,走进了地下室。 乐乐。 殷嘉茗松了一口气。 茗哥。 被称为乐乐的女孩用金城方言向殷嘉茗打了招呼,又朝他亮了亮自己拎着的大包小包: 我给你带了面包和饼干,还有换洗的衣服。 她一边将带来的东西放到杂物架上,一边对殷嘉茗说道: 翠花和阿虎现在都被警察盯着,我不敢将你在这里的事告诉他俩。 乐乐回头,表情冷淡,说出的话却十分贴心: 不过我会尽量每天过来的,放心。 谢谢。 殷嘉茗向女孩真诚地表达自己的谢意,要不是有你,我怕是早被警察抓了。 哪里的话。 乐乐依然没有笑,但说话的声音明显放软了。 先前多亏了茗哥照顾我们姐弟俩,现在你有麻烦,换我帮你是应该的。 第6章 2.别墅04 乐乐看上去二十多岁的样子,细眉凤眼,粉面桃腮,身材玲珑,算得上是个清秀佳人。 可惜即便是在跟殷嘉茗说话,她脸上也没有半点表情,很容易给人一种冷漠孤高、难以亲近的印象。 乐乐是个孤儿,虽然她的身份证上有全名,但从不向其他人提起,于是别人也就只叫她乐乐了。 她和弟弟阿虎是在葡国人的教会育幼院长大的。 但这个年代的教会育幼院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待到年纪渐长,乐乐就待不下去了,带着比她小两岁的弟弟阿虎出走,躲进了棚屋林立的贫民区中。 本来两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少年,在那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几乎是活不下去的,不是沦入风尘,就是不知被人打死在哪个犄角旮旯里。 不过乐乐这姑娘的手出奇的灵巧,人又机敏好学,硬是凭着一手出神入化的分牌手艺被贫民区的一个地下赌场看中,招去做了荷官。 而她的弟弟阿虎脸上有一块很大的血管瘤,长得很丑也很凶悍。 他三岁时被他们的酒鬼父亲打伤了脑袋,智力一直不太行,又傻又憨,小小年纪却有一把子力气,拼起命来不知道疼也不知道怕。 就这样,姐弟俩互相扶持,勉强渡日。 后来她的弟弟阿虎因缘巧合认识了殷嘉茗。 这位少爷不嫌弃阿虎相貌丑陋,把人带在身边,又交代阿虎在酒店里给乐乐找了份正经工作,令他们脱离了贫民窟的那种朝不保夕的贫贱生活。 当然,因为殷嘉茗平日不近女色,乐乐又是个面冷寡言的,从不在人前提自己和阿虎的关系,是以除了极少数几个亲信之外,旁人都不晓得乐乐曾经受过殷少爷恩惠的事。 也多亏了没有人知道。 若非如此,乐乐也无法将殷嘉茗藏在这间密室里,再避开警察的监视,每天给他送吃送喝了。 殷嘉茗接过乐乐递过来的一个油纸包,拆开来,发现是两只酥皮包,入手还带着热气,当下不再客气,拿出一个就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