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逃生游戏里无限作死_第25章 解决(二合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5章 解决(二合一) (第3/4页)

”一声断了。他整个人再一次吊在了树上,这一次他再也不像之前那么幸运,哪怕拼了命也没有找到下一根树枝。

    在萧萌他们四个人被绳子拉入树海的那一刻,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萧萌总算弄明白为什么景天庆要找他们报仇了。还真是他们几个间接把他害死的,虽然初衷是为了救他。

    观众也觉得这设定真是绝了。

    【我擦,好劲爆!】

    【这算什么,杀人凶手就是你们!】

    【景天庆这个玩家还真够倒霉的。】

    【主播他们救人变害人了。】

    【喂喂,真正害他的是鬼啊,主播他们又不知道。】

    【主播他们要是松手了,他也未必能活。】

    【就是,他都被鬼盯上了。】

    【你们说那个江可是不是也变成鬼了?】

    【主播至少要先解决这个鬼吧!】

    萧萌也觉得有点儿棘手,想要鬼消失,就要达成鬼的心愿,要想解决景天庆这个“鬼”,就要让他成功复仇……

    “景天庆!”被吊在树上,也看到刚才影像的谢宛突然喊:

    “我没害你!咳咳,我没拉绳子,我什么都没干!是他们拉的!咳咳,不关我的事!你放了我吧!吊死他们,都是他们的错!”

    “谢宛!”贾延快被她气疯了:“你这个贱人!咳咳,我们变成现在这样都是因为谁!你才最该死!”

    听到他们相互推卸,景天庆更怒,保持着以脸扑地的姿势吼:“你们都该死!”

    萧萌要愁死了,这要怎么劝鬼?她没经验啊!

    【主播,帮不了你了。】

    【你加油。】

    【劝鬼回头是岸的艰巨任务就交给你了。】

    【我们在精神上支持你。】

    【宿主别担心。】系统暗搓搓地打商量:【要是他们都死了,我们重新再开一局好不好?趁着今天还早再赚一笔。】

    萧萌懒得理它,这种奇葩游戏她才不要一个晚上玩儿两遍呢!可想了又想也没想出什么靠谱的对策,只能硬着头皮和地上的景天庆商量。

    “景天庆,我们真的没想到会害了你,我们还以为你是被鬼抓住了,这才一直没放手。”这是事实。

    “景天庆,别,别听萧萌的!”谢宛拼命喊:“就是他们拉了绳子才害了你,只有我什么都没做!你放了我,杀了他们,你就报仇了!”

    “谢宛!”贾延快要被气疯了,就算双手被吊着,他都恨不得掐死这个情妇。和谢宛勾搭在一起,已经成了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没有之一!

    萧萌也服了,谢宛这种猪队友她也一点儿都不想救!深吸一口气:

    “景天庆,我还是要说,我们没想害死你,我们拉绳子是为了救你。”就是一不小心救死了。

    “倒是谢宛……”她毫不客气地指向树上的谢宛。

    “你刚出事,她就一个人跑了,后来害怕才跑回来想让我们一起跟她走,要不是她耽误了时间,我们可能就一起进来找你了,你也不会死。”

    萧萌说得也不算是假话,贾延是有点儿想要打退堂鼓,但如果她和方钦坚持,要面子的他还是会跟进来找景天庆。谢宛不停扯后腿是真的耽误了不少时间。

    但她这么说,主要还是为了先解决游戏里扯后腿的不确定因素。

    玩家们在游戏里死了也就是损失一点儿游戏押金,她不是玩家,命更重要。

    “萧萌,你该死,你在说什么?”谢宛咳嗽着拼命挣扎:“你们才该死!”

    “天庆,萧萌说得对,咳咳,我们真的是想要救你!”贾延也在上面喊:“都是谢宛!都是她的错!”

    方钦始终没开口,他一直看着萧萌,毫无存在感。

    弹幕也在讨论这个问题。

    【景天庆会怎么选?】

    【全杀了?】

    【他杀不了主播吧?】

    【其他人都杀了?】

    【这算是意外事故吧?他是自己被鬼骗了。】

    【现在景天庆也是鬼,到底什么脑回路说不清吧?】

    【我希望能把谢宛炮灰,她太烦了。】

    【 1】

    【 2】

    【那个贾延也挺烦的。】

    【我猜贾延不会死。】

    【我也猜他不会死,那个他未婚妻,叫常佳仪什么的,这个玩家还没出现呢!】

    萧萌被弹幕提醒了!

    这场游戏一共7个玩家,至今为止只出现了6个,还有一个玩家还没现身,但萧萌觉得她其实才是整个“树海”游戏的灵魂人物!

    贯穿整个主线!

    和她有直接关系的只有贾延这个未婚夫,按照正常的游戏套路,贾延一定不能死,至少在最后那个玩家出现之前不能死!

    联想到刚才系统说漏嘴的话,它说:让那几个玩家都死了,重新玩儿一遍!极有可能就是在贾延死后,游戏主线线索消失,gameover!

    还有系统一开始给自己准备的大背包,不可能一点儿意义都没有!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