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尊他超凶_第24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40节 (第1/2页)

    “若不想说,我便不问了。”她看了孟极一眼,起身。

    “真想知道?”沉默半响,霓旌忽然转过头来看着她。

    云渺渺一愣,总觉得捉摸不透她的心思。

    明明方才还僵着脸,这会儿居然能笑出来。

    霓旌一面收拾毛刷,一面不急不缓地答复她:“我当年杀了个人。”

    第三百二十七章 :抱他一下

    她转过身来,似笑非笑。

    “是我在外门时认识的一个女弟子,说来也有些恩怨,她性子争强好胜,上品金灵根,天赋异禀,自入山门的头一日,便说要拜长潋上仙为师,可最终成为掌门弟子的却偏偏是我,此后私下里也没少找我麻烦,我爱慕师父的事,便是她宣扬出去的,闹得人尽皆知,要将我逼下山去这事儿当年在天虞山也算沸沸扬扬,如今倒是没几个人敢提。”

    云渺渺沉思片刻,道:“当真是你下的手?”

    她低笑一声:“怎么,不信是我?”

    云渺渺默了默,狐疑地望着一脸笑意的她:“只是觉得你不像是会为了这等事杀人。”

    话已出口,霓旌便愣住了,竟缓了好一会儿才确信自己没有听岔。

    “哦?你才认识我多久,怎么能肯定我杀人另有缘由?我的手上可确确实实染着血,当年那么多人亲眼看见,我一剑,就要了她的命,谁都不曾为我辩解,谁都没有站在我这一边”

    她一人,担下了所有罪责,百口莫辩。

    如那人所愿,狼狈离山。

    时隔多年,居然有一个小丫头,满打满算,相识不过两月,竟然对她说出这等话。

    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

    云渺渺摇了摇头,深思之后方才开口:“若真如你所言,当年的局面一发不可收拾,此时杀人,难道不是于你,乃至师父,都是最不利的下下策么?你可是能将我师兄和诸位同门都玩弄于鼓掌间,百年之前,还能是个傻子不成?”

    闻言,四下陷入一片死寂,尴尬,好像又不仅于此。

    良久,霓旌哑然失笑:“什么叫玩弄于鼓掌,你这丫头说话还真不晓得客气!”

    云渺渺静静地等着她笑够了,缓缓直起身来,望着她,无奈地叹了口气。

    “如你所言,我不是个傻子,也没有鲁莽到为一时口角在天虞山杀害同门,当年我刺下那一剑,的确另有原因。”

    她站起身,提起了水桶,似是陷入了久远的思忆中,渐渐皱起了眉,目光凝重。

    “你应当晓得,天虞山乃天地灵气汇集之处,妖邪莫敢近前,然此事之前数月,我便觉察到那女弟子不大对劲,比以往更为暴躁,喜怒无常,有时沉默寡言,有时又喋喋不休”

    不由让她想起了入魔后的烁玉。

    “而后,我在她身上发现了溢出的邪气,本想禀报长老和师父为其施法拔除,但那女子却突然对我苦苦哀求,让我不要说出去,说她已经在想法子了,万万不能让其他人知晓此事,否则她的清誉就全毁了,只要我替她瞒着,她日后定会痛改前非。

    想来那是她头一回这般求我,着实不可思议,神使鬼差的,我竟然真的替她守口如瓶了。如今回想起来,那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决定。”

    “后来呢?”话到一半,她突然停下,云渺渺忍不住追问。

    一句“后悔”,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

    霓旌站在孟极面前,提着水桶的手几乎要将木柄捏碎。

    “后来,她没能想到办法,应当说,能试的法子都一一试过了,全都无用,她的脾气一日比一日诡异,有一晚,我看见她掐着山中瞿如的脖子,亲手把鸟的脑袋拧了下来”

    玲珑树下,溅了一地的血,时至今日,还犹在眼前。

    那不是能用震惊来形容的场面,那人当时的眼神,与烁玉要杀她时如出一辙,令她不寒而栗。

    “我用捆仙绳捆了她,要硬拖她上映华宫,哪成想她体内的邪气突然溢出”

    回想起当时的状况,她便不由自主地一阵头疼。

    直到那一刻她才晓得,这女子被邪气吞噬了心智,早已没救了,状况比当年的烁玉还要棘手。

    看着她连毛带皮地撕咬着手中断了头的瞿如,真真是不寒而栗。

    “她不仅吃了鸟,看我的眼神也不太对劲,不巧那日恰好是十年一度的新弟子入门,有几个外门弟子途径,在她扑过去之前,我一时情急就”

    说到此处,她不由得叹了口气。

    明明是些陈年往事,却像是膈应在心头的一道坎儿,许多年过去,依旧没能迈过去。

    “你的意思是,百年之前便有邪气混入天虞山?”云渺渺一语道出要紧,“你可有将此事告诉师父和长老?”

    霓旌无奈地摇了摇头:“那人被我一箭穿心,古怪的是体内邪气也随之散去,当时有那几个外门弟子作证,根本没人信我说的,倒觉得被迷了心窍,心怀怨怼的人是我。其实那些人说什么都没关系,我能忍,也能耐着性子去解释,一遍不行,再说一遍就好,总有一遍他们会听进去的”

    她忽然冷笑一声,话却戛然而止。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