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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1/2页)
女主顶着这样难听的名声嫁到王家,可想而知日子过得有多糟心。 不仅婆婆苛待不待见,嫂子不屑日常阴阳怪气嘲讽她不检点,就连姐姐的两个孩子也恨上了她,当真相信了外头的流言,认为是女主害死了他们的亲妈。 换别人,遭遇这种地狱模式,早就撒丫子跑路了。 可女主是娘道文的主角啊,她憨啊,任劳任怨是必备的特质。 她不敢叫苦叫累,像头老黄牛一样将王家上下照顾得无微不至。 这一咬牙就是十多年,在她的善良感化下,婆家终于敞开心扉接纳了她,侄子侄女也不像之前那样排斥。 可好景不长,王明华行差踏错,不小心中了别人的圈套,不仅沾染了桃色纠纷,还被举报贪污受贿。 眼看着公职是没法干下去了,想东山再起便只能下海从商。 临走前,他从外头抱回来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拿了家里大部分积蓄前往沿海闯荡。这一走,几年没传回来音讯。 彼时,公婆年纪大了,大哥嫂子也有自己的小家要顾。 女主为了完成自己对姐姐的诺言,培养三个孩子成才,不得不拼命打工撑起王家的门户,以至于年纪轻轻就熬坏了身子,不到四十岁就胃癌晚期。 临死前,丈夫王明华终于衣锦还乡,握着她的手道了声“辛苦”。 三个孩子也热泪盈眶,围在病床前,情真意切地喊出了那声“妈妈”。 江糖:…… 小说紧扣文名,彰显人间有温暖,处处有真情,确实感人肺腑。 如果她不是“姜糖”的话,她会顺势流几滴感动的鳄鱼泪,再冠冕堂皇地感慨一句,好一个伟大的母亲。 剧情设定是挺的膈应,但确实容易让人真情实感啊。 江糖自嘲地扯了扯嘴角,有点想笑,却发现实在笑不出来。 这么光怪陆离的事,竟撞她身上了? 第2章 杠精二 江糖一辈子干过许多出格的事。 年少轻狂时也跟着公知们喷过国内体|制,扛着环保和人权两面大旗四处折腾,一旦有社会事件爆发,她都是冲在最前头那个。用她老子的话说,要不是家里贡献足够大,凭她这折腾的劲儿,早兜不住了。 优渥的家境,开明的父母,热衷给她挡风雨的兄长,他们所有人共同养出了江糖的无法无天。 后来大学毕业,江糖如愿到美国留学。 那时她才发现,宣扬民主自由、强大如斯的美国并不像大家推崇的那般美好。所谓人间天堂根本是不存在的,就像马可波罗游记里说东方大陆遍地黄金一样,不过是弱者对强者的崇拜,贫者对富者的幻想。 那一刻,江糖清醒了。 正当家里以为她幡然醒悟,会跟家中其他长辈一样踏踏实实低调做事时,没想到学成归国的是杠精plus。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回江糖不杠自家人,改杠国外了。 所以。 江糖将脑海里纷杂的信息捋顺畅后,撇撇嘴很快就淡定了。 正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 姜家的要求,原身难以拒绝是因为她重情,她听了一辈子“姐姐身体不好,你要帮着照顾姐姐”这样的话,任是意志再坚定,也被日复一日的念叨给彻底洗脑了。 但江糖不是啊。 她奉行的理念一向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虽然这个想法不那么政|治正确,被革命出身的长辈们教训了无数次,嫌她对祖国的热爱不够炽烈。 但江糖觉得,在道德法律的准则以内,如果她连自己都不爱护,连自己的生存都不能保障,又有什么资格去惠及别人? 因此,什么剧情不剧情的,江糖才不在意呢。 要活成什么样,还是得看自己的选择。她相信,不管在哪里,她都能让自己活得好。 按照小说剧情,现在是1975年的4月。 原主的姐姐姜宝珍刚刚去世,原主在姐姐临死前答应嫁到王家替她看顾两个孩子。她现在反口不嫁,姜家当然拿她没办法,但王明华是革委会的人,完全是地头蛇一样的人物,再加上在北京还有一门远亲,红星镇等闲没人敢惹王家人。 若是真惹急了王家人,这年头的革委会,当真不是吃素的。 江糖想到这儿,‘蹭’地一下从床上坐起身。 心里顿时将王家人的危险程度再往上提了好几档。 “……你这个死丫头,我刚才说的你听清了没?人亲家说了,你要是嫁过去还给你在供销所安排工作,妈跟你说啊,你嫁过去是要照顾春儿和小伟的,哪来时间上班啊,到时候你就把工作给你大嫂,放心,妈不让你吃亏,你大嫂说了,她给你添五十块钱做嫁妆……” 李钟秀正说着王明华的事,突然被江糖这么大的动作吓了一跳。 但这不妨碍她说接下来的话。 江糖猛地坐起身,也两眼发黑。 一听李钟秀的话,再也忍不下去蹙起了眉。 五十块买一份工作,仿佛她占了大便宜似的。 合着全家人都指着原身喝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