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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魔头好像喜欢我[穿书]_第92章 (第1/2页)
楚歌:……。 只见比试台缓缓升起,一名女子身着红衣,立于台上,朗声道:“天下第一大会正式开始。”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掌和声。 楚歌险些怀疑自己在看春节联欢晚会的现场版,而女子就是晚会主持人。 只听女子又道:“本次天下第一大会同行令【醉琉璃】花落宋大侠手中,宋尧宋大侠将可免于比试,直接登顶,与上一届天下第一沈无心放手一战。其余人则需按照轮回比试的方式,一对一巡回比试,最终胜出者同宋大侠一样,可以与沈无心争夺天下第一的位置。” 人群突然开始吵嚷。 “什么?沈无心居然来了?” “他还敢来?看老子不弄死他!” “这沈无心真是胆大包天,命都不要了。” “沈无心在哪,谁看到他了?” 突然,不知是谁注意到秀华峰,一双视线朝二人所在窗外探来,楚歌忙蹲下身,避开视线,不敢再看。 楚歌道:“你仇家也太多了。” “无趣的苍蝇。”沈无心大大咧咧躺到床上,毫不在意,一手拍拍身侧床板道:“来,小娘子,过来给相公搂会。” 真是没个正经。 楚歌凑到他身边,被他一手环住腰,楚歌道:“我还想看看他们是如何打架的呢,我也跟着学学。” “跟他们有什么好学?等你相公上场的时候给你见识见识,什么叫人剑合一。” 嗯……确实是人贱合一。 沈无心说的的确不错,所谓江湖侠士,大多只跟苍蝇一般声音吵闹,花架子众多,有真才实干的却没几个。 那之前还扬言要让沈无心见识见识王氏刀法的王老二不过第二轮便被涮了下去,倒是一直不动声色的用剑人倒还硬撑了几个回合,可惜最后落败而终。 楚歌突然想到一个词来形容此类比试。 菜鸡互啄。 也难怪沈无心五年前能在众人之中脱颖而出,以他的武学造诣,打此类之辈如同捏死一只蝼蚁,一道断情剑气下去,恐怕在场十分之九的人都要顷刻阵亡。 及至比赛第三日,参与比试之人打的差不多了,大多数人脸上挂了彩,四肢健全的人经历了一场比试后也大多不怎么健全了,最初来时那股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得意劲也没了,沈无心才悠悠然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 他将断情抽出,剑身光亮四溢,他取了软布浸水,仔仔细细翻来覆去的在剑上擦了两遍,冷哼一声:“真不愿让我的好剑上沾染那群苍蝇的血。” 狂妄又不自知,大抵如此。 三日比试,最后胜出的乃是一名叫许和的年轻人,倒也是个用剑的。楚歌在窗台上观察过几次,也就此人剑术还有些意思,但势头不足,重守轻攻,与沈无心相比还差个十万八千里。 况且他战了三日,早已筋疲力尽,恐怕下场会像当日书中所写宋尧那般,被他一脚踹下山去。 那许和负着剑,立在红衣女子左处,宋尧立在右处,所有人都在静等着,这才是本次天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