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与驴(百合)_30.13岁的新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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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3岁的新娘 (第1/2页)

    像所有重男轻女的家庭一样,宠溺儿子,苛求女儿。

    家里人有什么都紧着弟弟,他一闹便有许多人跟在周围哄他,一个个都反复叮嘱身为姐姐的自己必须照顾好他,心安理得要求她成为牺牲者。

    弟弟哭了、摔跤了、受伤了,便怒骂她为什么心能如此之狠毒,能眼睁睁地放着这么小的一个孩子不管,根本想不到另一个女儿也还是个孩子。

    弟弟做错了什么,那一定是她的责任。

    法律上,姐姐本来就没有照顾弟弟的义务,是道德强制赋予了她们。

    “你比他大,你要让着他。”

    饭桌上的鸡腿永远夹给弟弟,时常问他想要什么、喜欢什么,弟弟的玩具扔在屋里到处都是,而自己只能陪自己翻花绳、打扑克,玩不要钱的娱乐。

    弟弟的衣服、零花钱永远比自己多,他手随便一指父亲就毫不犹豫地掏腰包,而自己买个练习册都要解释好几遍是班主任叫的,生怕她撒谎骗钱。

    再大一点,小织麦挨打变少了,但姐弟有争执时母亲常常二话不说直接一巴掌甩给她。

    “弟弟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吗?”

    “为了这点小事跟他争,知不知道羞字怎么写?”

    “你怎么这么自私?”

    把弟弟当成儿子一样宠爱,是姐姐天经地义的事。

    只有照顾好弟弟家长才会稍微满意,哪怕在学校考得第一都很难得到肯定,她的价值需要通过弟弟来实现。

    她很难过,一开始也曾委屈不满,但直面现实太过于痛苦,她只能不断地尝试融入这个家,一遍遍自我洗脑,其实父母像爱弟弟那样爱她,她也是个爱弟弟的好姐姐,他们都是血浓于水的亲人,是世上最宝贵最可靠的存在。

    在长期的规训下,她已然是一条巴甫洛夫的狗,条件反射地爱护弟弟。

    可她还是像家里的一个过客,一个添头,一个背景板,经常性地被忽视漠视,像是男同小说里被边缘化的女人,只要不牵扯到主角,无论做什么都没有人关心。

    原生家庭虽然压抑,但父母生养她,她没有办法完全恨他们。

    尽管是为数不多的爱意,也值得珍藏。

    像所有被驯服的女人一样,她被教导要懂得感恩。

    最多的便是感激命运让店铺生意起死回生,否则她真的会被送到另一个家庭,前途未卜。

    想收养她的人之一有个鳏夫,他又花钱买了一个女儿,养女后来精神头不太好,13岁便怀孕了。

    街道办主任来过几次,问女孩是哪里人,从哪里来,家人在哪里,她疯疯癫癫的,成天摸着肚子傻笑,方言混着东南亚语说自己怀的宝宝是弟弟。

    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双方妥协,好说歹说女孩子太小、容易一尸两命,四五十岁的鳏夫才松口同意流产,但要求政府必须承认他们的夫妻关系。

    《刑法》第二百叁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在这里,婚姻便是男人犯罪的保护伞。

    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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