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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2/3页)
礼服你怎么选的,瞎了你的狗眼了?】 【赶紧给我联系d家,换一条长裙。】 【还有,我强调了一万遍要冷色调,真不知道经纪人从哪把你这个色盲挖来的。】 【程萝,你死哪去了?】 【我自己联系了d家那边,你五分钟以内再不出现,给我卷铺盖卷滚蛋!】 消息全部来自韩梦恬,那位所谓的“爽文女主”。她的设定是个暴躁公主病,按作者的话来说,就是“看谁不爽就撕谁,有仇绝对不过夜,身边人还得捧在手心里宠着她”。 听着挺爽的,可接触起来,不就是个炮筒子么? 程萝冷哼,直接删除拉黑一条龙。 她下巴微扬,不疾不徐地往电梯间走。身体大概还残留着些原主的情绪,不经意间,一滴泪滑过脸颊,湿凉的感觉四散开来。 程萝没有伸手去擦,倒觉得流泪的感觉很新鲜。 实际上,在穿越之前,她活了22年,不仅从没流过眼泪,更是很难感受到常人最基本的“喜怒哀乐”。 用直白的话说,她就像个感官废人,就像上帝将她所有的情绪都调低了音量。面对这世上的生死离别,她什么都感觉不到。甚至在母亲的葬礼上,她都没能流出一滴眼泪。 多巴胺分泌不足,这是一种疾病,让她心如止水。 可自那一刻开始,她的父亲、亲人,却只把她当个怪物——她不会伤心、不会难过,甚至不会笑。 但她并非对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毫无知觉。 她可以非常非常清晰地感知到“爽”与“不爽”的界限。就像生来带着系统,她可以十分清晰地用量化的标准,来判断一篇小说究竟是爽还是不爽。她甚至能给它的爽度打出极其精准的分数。 就像方才折腾林翰这一遭,她至少可以给自己打个85。 所以她才这样热衷于看爽文。 爽文,是她感受这个世界的最后途经。 而如今,她自己穿成了爽文的种子选手,不大杀四方,不是浪费了这个机会? 手撕完渣男,她下一个,就从韩梦恬入手。 叮的一声,电梯到达这一楼层。电梯门打开,一个熟悉的身影弓着身子就从里面走了出来。 程萝从原主的记忆里挖出一个人——风投圈的金笔杆李鸣山。当年林翰为了能在林家有立足之地,曾经花重金想请他给自己作一篇报道。结果,林翰连李鸣山的助理都没见着,活吃了一个闭门羹。 而如今,李鸣山却卑躬屈膝地走出电梯,替身后的人伸手挡住电梯门。 这么难伺候……何方神圣? 程萝淡淡眨眼,抿掉眼角的泪水,朝他身后看了过去。 盛夏,那人却穿了一身纯黑色的西装,衬衫领口微微敞着,没配领带。棱角分明的侧脸、薄薄的唇、挺直的鼻梁,还有一双墨黑的眸子,透着些许锐利。 他步子很大,带着一身的狂妄走了出来。他对李鸣山的殷勤熟视无睹,仿佛任何人恭恭敬敬臣服在他身边,都是理所应当的。 可下一刻,擦肩而过时,他却微微偏头,撞上了程萝的目光。四目相接处,像是有什么东西微微发酵。 程萝没作停留,径直迈进电梯。 电梯门阖上前,李鸣山的声音隐隐约约传来:“段总,这边请。” 程萝坐车到市中心,挑了一套自己常用的妆品,仔仔细细上了妆,又坐车到韩梦恬下榻的酒店。 今晚七点,海涯会所商务厅有一场慈善晚宴,韩梦恬的经纪人托了一圈关系,把她们家小花安排给了一位大佬当女伴。韩梦恬在微信上发飙,就是为了一会儿出席要穿的那件礼服。 已经六点钟了,该出发候场了。 程萝坐电梯到了顶层,离韩梦恬房间还有老远,就听到她在里面抱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