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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节 (第3/4页)
能跑能跳的时候,楼房好是好,就是有点小。” “咱儿子要是能跑能跳就好了。”郑媛说,“你还不了解你儿子,给他个收音机,能抱着听一天,哪怕听得还是自己完全听不懂的英语频道。我担心的是,住楼房的话,万一地震了,跑都跑不了。” 冯建文噗嗤一声笑出来,“媳妇诶,你是不是疯魔了啊?”一胳膊搂住郑媛的脖子,飞快揉了两下她的头发,把郑媛梳地整整齐齐的头发弄成了鸡窝。郑媛气得,连拍了冯建文胳膊好几下,“松开,给我松开!”等冯建文松开后,想也不想就一个纵身扑到冯建文身上,举着拳头喊着:“混蛋,我打死你!”却被冯建文搂住腰,抓住胳膊,一个翻身,就把郑媛按到了床上。 郑媛挣扎了两下,在对上冯建文的眼神的刹那愣住了。 这个姿势…… 冯建文的眸色加深,盯着郑媛的目光仿佛老鹰盯住了自己的猎物,忽然俯身探头叼住了郑媛的嘴唇。 夜还漫长。 冯家的新家所有房间加起来总共可能还不到四十平米,但确实如同冯建文所说,比同时代的筒子楼要好多了,至少一家一户可以关起门来过日子——虽然家里没厨房,但可以在客厅搭个炉子做饭,冬天的时候屋里烧炉子还暖和,算是一举多得。 冯建文担心媳妇儿不喜欢这边,说:“虽然没小院儿,不能种菜,但我们这边大院里有专门划出来的菜园,我打听过了,品种还挺齐全,你想吃什么,都能换到。还有,家里的家具部队也都给准备了,你看这床。”他用力晃了两下,“一点声音都没有,结实!可比招待所的那破床强多了。” 郑媛瞪冯建文一眼。 冯建文嘿嘿笑,继续说,“你要是喜欢沙发,我就再去找人打一组,摆到客厅里。” 郑媛摸了摸客厅里的椅子靠背,在她来看,这套房子其实十分逼仄,但考虑到时代背景,也得承认,这边部队给了冯建文他们非常好的待遇。 “还有呢,这边靠海,海里可是有各种各样的好吃的,就不说各种品种的鱼了,还有海蛎子、扇贝、螃蟹、大虾……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 “别说了。”郑媛咽了口唾沫,她好长时间没吃过海鲜了,“你再说我都饿了。” 冯建文乐,揽住郑媛肩膀:“走走走,咱先去食堂吃饭,我听人说了,今天食堂做了麻辣大虾!” 第492章:赶海 郑媛很快就适应了明市的生活,和东齐市不同的是,明市因为地理位置靠海,这边的人们便多了一项活动——赶海。 郑媛以前没在海边住过,前几次参与这项活动的时候是和一块搬到明市的嫂子们一起,跟着有经验的当地人一块去的。因为赶海只能等到潮落的时候,而潮落的时间每天都不一样,她们这群内陆人一开始判断不准,只能找有经验的带。好在潮落是有规律的,一般每逢初一、十五中午和凌晨十二点跌大潮,然后没过一天,跌大潮的时间会向后推四十五分钟,郑媛摸清楚了规律,就开始独自行动。 赶海的时候,最常见的海鲜就是海蛎子、螃蟹以及海参,掌握了技巧后,每次都能有很多收获。因为这个年代大海还没被污染,海生物也没有被过度捕捞。 有一次赶上落潮晚,小包子醒了,郑媛还带着丈夫儿子一块去赶了个海。别看人数增多了,收获却见少。冯建文和包子过去简直就是捣乱的,包子见到大海就兴奋,可早上天气凉海水也凉,郑媛怕包子碰到水感冒,必须时时刻刻牵着他防止他下水。而冯建文头一次赶海,稀罕,不想当那个看孩子的,就积极主动地抢走了捡海鲜的活。但他第一次干,没经验,下手慢,就让螃蟹给溜走了,最后只收获了一大堆的海蛎子。把郑媛嫌弃的,再也没带冯建文和包子赶过海。 郑媛还是很喜欢吃海鲜的,海蛎子可以清蒸,可以做汤,可以炒鸡蛋,还可以做蒜蓉海蛎子,味道都很好。螃蟹可以清蒸,可以爆炒,也都很好吃,包子最喜欢吃清蒸的,蟹肉带着甜味儿,不沾任何调料都很好吃,就是吃起来费点功夫。还有海参,海参的营养价值非常高,含有多种人类必须的营养成分,据说还具有抗肿瘤、调节免疫力、抗氧化等多种药用价值,所以家里饭桌上每天都必有海参,要么是豆腐海参汤,要么是葱烧海参,要么是海参炖蛋,反正郑媛空间里有食谱,可以每天一种花样。 在明市,郑媛他们家饭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