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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第4/4页)
便去猜吧! 知道他们是未婚夫妻,小何想当然地认为她是害羞了,也不多说,推起自行车笑说:“那我继续去送信了,郑媛同志,再见!”说完就跨上了自行车,一蹬脚蹬子,连人带车蹿出去老远。 郑媛羡慕地看着他的背影,她也想要一辆自行车。抬头看看日头,这大热的天,她还得顶着太阳走好久才能到家呢。 再又看看手里这封信,信封上面写的寄信地址是东齐市某军区,没写寄信人,收信地址写的是杨柳大队,收信人写的是郑媛。这上面的字写得不是多么工整,但每个字都有棱有角,极为张扬。字如其人,想来冯建文绝对不是林晓阳那种任何事都能忍气吞声的性子。 这人为什么突然给她寄信?郑媛挑眉,上辈子她好像没收到过他的信啊……哦不对,上辈子这时候她刚刚离家出走,她家里肯定收到信了,她不知道而已。她还真有点好奇他在信里写了些什么。 郑媛飞快把信拆开。 里面只有薄薄的一张纸,纸上也就写了一半的字,掐头去尾,其实没给她写几句话。不过这人想要表达的,已经全写进信里了。 郑媛同志, 您好。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冯建文,相信您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十五年前,我们的父母为我们订下了这门亲事。当时年幼,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近日父亲突然提出结婚一事,我只好写信给您,请问您愿意同我缔结婚约成为革命道路上的伴侣吗?如果您不愿意,我会致信父亲,取消这门亲事。我是一名军人,常年在外,已经将生命奉献给了我们的国家,因此可能无法照顾好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请您一定严肃考虑这段婚约,如果您同意嫁给我,我很感激,但请一定有当好一个军嫂的觉悟。 最后落款,冯建文,1973年5月20日。 第27章:五斤猪肉 郑媛轻“啧”了一声,满眼嫌弃地看这封信,看起来这好像是封严肃认真的求婚信,但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我很忙没精力照顾你,你要是愿意嫁以后就别抱怨,当了寡妇也是你自己选的”的意思。 要不是她爸妈知恩图报,还真以为她想嫁啊?连面都没见过,听她哥说脾气还不怎么好,又是个当兵的,长得那肯定五大三粗的,不是个细心人。这完全不符合她挑选对象的审美嘛。 郑媛嫌弃地把信折了两下,塞进裤兜里,看看头顶的日头,继续往回走。 快到大队的时候,她摘下草帽子,遮在肉外面,就这么遮遮掩掩的拿着肉回家了。也幸好村里没什么人,这个点大家都去上工了,没什么人看到她手里的肉。她倒是不怕被别人知道,她家里虽然穷,但她爸好歹还是个大队长,偶尔吃回肉也没人羡慕,她就是不想让她郑大娘知道,否则肯定又要来她家哭穷。 家里没人,小弟小妹都去上学了,侄子侄女也不在家,应该是她妈带着两个孩子出去串门子了。也好,她一进家就直奔厨房。 她选的这块五花肉足足有五斤重,她切下一部分来做红烧肉,剩下那些熬猪油。 先把肉洗好切好,再放进锅里汆一汆,再炒制底料,放葱姜糖什么的,然后翻炒五花肉……锅里很快就出香味了,浓浓的肉香。 沈翠云抱着孩子,还没进家门呢就在外面闻到了香味,一时口水直流。同行的一个邻居哎呀一声,说:“你家这是做啥呢?咋这么香?”她左右看看,伸着鼻子闻闻,“是你家吧?应该是你家吧?” 沈翠云哪里知道是不是,她出门的时候家里明明已经没人了,难不成是闺女回来了?她三步并作两步,飞快进了家门,往厨房一看,郑媛正在里面忙活呢。 那香味可不正是从她家里飘出去的! “你这是做什么呢?”沈翠云进了厨房,一眼就看到了案板上的好大一块肉,惊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呵!你从哪里弄的肉?” 郑媛随口敷衍:“当然是买的啊。” 沈翠云掀开锅盖一看,里面还煮着一锅肉呢!这么多的肉,那得多少钱?她瞪郑媛:“你从哪里弄的钱?还有肉票,你哪里来的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