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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的轻轻敲击地面:超紧张,他不会利用这个机会做坏事吧,不要辜负我的信任昂昂昂。 听到林焕回程动静,一秒睁开双眼的云时:他最近好安分,我好空虚,得做点什么才行嘤嘤嘤。 林焕:所以这就是你一探究竟,上心上身的理由? 作者有话说,上榜单了,求支持。另外请问大家《和死敌一起开创魔法时代》的事业文名,和《穿成人鱼后和死敌恋爱了》的恋爱文名。哪一个更吸引人? 本文是升级流爽文小甜饼,参考下昂。 第13章 黄金鸡肉炖 “不是血,很好吃。”云时摇头解释。 他从来没有吃过这种东西,甜甜的,让人心情一下子就变的很好,他用余光注视林焕,林焕正在吃水蜜桃,眼神清澈,面容温柔,和以往阴郁的形象天差地别。 云时曾独自跋涉广袤的山川与恶水,接触过无数的种族与生灵,它们或危险,或弑杀,或伪善,但此刻,阅人无数的他却看不透林焕。 一个人真的可以产生如此大的变化吗? 他压下心中疑惑,笑着询问林焕:“你在哪里摘的这些?” 林焕不打算把桃树的位置说出来,那颗桃树在之前哥布林追杀自己的路线上,让云时过去,一定会发现死去的哥布林。 “河边的树丛,忘记具体位置了,我这边还有很多水蜜桃,大家如果想吃可以自己过来拿。” 听到这话,大家低下脑袋,他们绝对不吃敌人的食物。 西诺擦了擦口水,哼,不吃。 云时这人吃仇敌的喝仇敌的,跟好朋友似的,吃完一个水蜜桃,他问出大家心中疑惑:“林焕,刚才的火球你是怎么做到不烧到手指的?很厉害。” 林焕敷衍道:“我也不知道,巧合把。” 这样的回答大家也都猜的到,毕竟大陆所有种族的天赋,除了力量和敏捷天赋,都是伤敌伤我的,林焕刚才一定是巧合。 对于大家的想法,林焕看的透透的,巧不巧合不重要,他没必要为了纠正这些人的三观而暴露魔法,毕竟原著里杀死自己的云时还在身边。 餐前水果结束,林焕取出正菜——野鸡和蘑菇。 也许是异界的环境不同,造就出来的野鸡个头比前世大了一倍。 他把洗剥干净的野鸡剁成块用盐腌制,取出贝壳架在羹火上方,待烧热后倒进野鸡的油。 野鸡是土生土长的,油脂旺盛,炼出油后,林焕盛起一部分放进木制的水杯里盖上,然后开始往贝壳里倒入鸡肉翻炒。 没有葱姜蒜,只能靠不断的爆炒去除腥味,等浓烈的肉香在空气中蔓延开来,他往贝壳里加上水和蘑菇小火慢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