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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份坚韧和励志,齐怀墨超级喜欢他,为他画了很多同人图,也经常开小号和黑子们对线。 然而掌握权力后,萧北玄在残暴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除了登基之初的大屠杀,他还经常随便逮人安排他当年经历的套餐,就是吃人肉、喝狗血与猛兽搏斗那一套。 面对这样一个喜怒无常的人,齐怀墨觉得自己没命辅佐他成为明君。 但,为了回到现实世界,他肯定还是要硬着头皮尝试。 除此之外,他还得揪出那个配合君奕推翻暴君的朝中之人。为了看文的乐趣,齐怀墨先前并未找二狗打探剧情,因此他也不知道那人是谁。 现在看来,还真是任重道远。 将目光转移到自己的名字上,齐怀墨开始分析自己当前的优势。 而今他任起居郎,虽然官职低微,但常伴君王侧,有很多机会可以刷好感,取得信任。 先不管能不能活到三集,总之人得有梦想。况且萧北玄似乎因为他字好看而对他宽容有加,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优势,完全可以利用起来。 说到字漂亮这点,在现实世界中,齐怀墨的父亲酷爱书法,因此要求他自小练字,无论钢笔还是毛笔他都写得还不错,平常他时不时给读者写ID,再加上他还会画画,而且风雨无阻从不断更,读者们常喊他神仙太太。 不过……昨天他断更了。 * 昨天齐怀墨刚穿书,还不大适应,没多久就睡了。 眼下简单分析了自己的目标和优势后,他琢磨着,即使穿书了也得接着写文呀,就当存稿好了。 主要是他是全职作者,一天不写浑身难受。就算这存稿不能带回现实世界,他也得给自己找个事做。难得休沐,得抓紧时间,等正常上朝后可没多少机会了。 但这里没有电脑键盘。 齐怀墨只能用钢笔手写,他甚至怀疑这支钢笔就是用来让他写文的。 穿书前,齐怀墨正在连载的abo文书名叫做《捡到的Omega竟想标记我》,校园,年下,养成,甜文。 单身二十四年,齐怀墨的手速可不是吹的,之前他是人形打字机,可如今用钢笔手写,他一下午才写了三千字。 磕磕绊绊写了一章后,齐怀墨感觉自己状态不好便停下了。 他还煞有其事地在写了作话。 【作者有话:大家好,我是黑喵,昨天断更了非常抱歉,实在是有特殊情况。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穿书了。 我穿到了我基友二狗的文中,成了我干儿子玄宝身边的起居郎orz,还差点被杀头。不过看到他没死我挺开心。 唉……你们肯定不会信的,或许我开创了“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