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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第3/3页)
警方带走后,一直处于调查状态,因为没有确凿证据,所以一直迟迟无法对他定任何罪名,连网络上的知名律师也披露,口供证词不能当做决定性的证据,除非有多个证人证言相互印证,且形成证据链,但最终如何判定只能依靠法官酌情定量审判。 不久后,唐蜜终于联系到了已经辞职的李小姐,她正在度蜜月,也看到了“小红花”的消息,答应唐蜜届时如果有需要她的,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唐蜜松了一口气。 这就有两个目击证人证词了。 除了两个目击证人证词,还有一本张媛媛的被性侵日记。里面详细记录了张媛媛在补习班期间,袁成志以各种借口为名将她留在了课堂上,关上了大门,继而将手摸至她裙底,后背,前胸等等行为。 唐蜜和张萍前去咨询律师,这个日记本可否作为证据,律师引述了著名的房思琪案件给她讲解,这样的日记,或是小说,均属个人自述,是不能作为证据来给袁成志定罪的。 律师也提醒她们,虽然她们有两个目击证人,但是到时候辩方律师一定会攻击她们的证词,一个是唐蜜的抑郁病史,另一个是李小姐已经辞职,辞职之前有请求升职后无果的行为,届时辩方律师会攻击她是想肆意报复。 总之,她们最好能再收集到更实质一点的有力证据,否则胜算仍旧只有一半。甚至一半都不到。 唐蜜走出律师楼,看到深蓝的天空,没有一片云彩,难道袁成志会像另一个李国华,继续逍遥法外吗? 当天夜里,一个已经成年的十八岁少女,勇敢站出来,揭开童年伤口,她录了个小视频放在网络上,声称自己也曾经遭受过袁成志的性虐待,并详细讲述了她被性侵害的经过。与此同时,她联名二十多名曾经的班上女学生,实名举报签名曾经被袁成志性侵犯,再次将事件舆论推至最高潮。 这无疑又是一个新的证人证言。 一个可以将事件推到白热化高度的新证据。 原本这个案件在网络上的热度已经有回落的趋势,但由于这个勇敢的少女又再次推至新高点。 至此,社会对“色魔老师性侵幼女”事件的关注度空前高涨。 唐蜜信心十足前来咨询律师,律师却说,实名举报属于个人口述证言,仍旧不能当做有力的定罪证据。证人证言对于破案、审案等,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其本质上是一种主观表述,缺乏形成判案证据的客观性。因此,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仍旧不宜作为定罪的有力依据。 张萍和唐蜜对视一眼,都有些泄了气。 看来如今万事俱备,只差一个确凿定罪证据。 该怎么办呢?她们去哪里找到一个确凿的实质证据? 作者:留言鸭,有红包掉落^_^ 第76章 261 事件出现一个星期, 袁成志除了被勒令开除, 协助调查,身败名裂外, 基本没有任何损伤。 据说, 他的妻子曹月晴还在为他默默奔走。 开庭之前,曹月晴找上了在医院的张萍一家, 跪在了地上请求他们的原谅。并请求只要答应撤诉,多少钱她都愿意偿还。 唐蜜赶到时只听见张萍愤怒的回应她: “我们一家都会原谅你, 但是你的老公猪狗不如, 我告到倾家荡产也要叫他付出代价。” “我们何必搞得两败俱伤呢?”曹月晴流着眼泪劝说,“现如今的法律是有漏洞可钻的,我请了最好的律师,律师说你们提供再多的证人证言也只是佐证证词, 最坏的打算也只是判处五六年, 再不行我还可以继续上诉。但是你们收了钱,可以送孩子去国外读书, 她会拥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我女儿的未来用得着你来给?”张建气得推开曹月晴, “我们不会利用孩子赚这些钱的, 你赶紧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