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了要杀我的哨兵_第264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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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拜一。

    季末捧着手里的小红本本,心里美滋滋。

    他转头对莫狄说:“那个小孔真的厉害,那才是真的预知异能,幸亏他说了,要不然咱们要堵死在路上。”就在今天下午,他们在路上的时候,ABC立交桥上突然两辆大车抛锚,造成了很严重的交通拥堵,而他们听了小孔的话,完美错开。

    莫狄牵起季末的手,在无名指的戒指上吻了吻。

    “太好了。”

    你没有异能,我康复了,我们结婚了。

    莫狄曾经作为黑暗哨兵在报纸上被大幅报道过,因此走进民政局的时候,还引起了一阵轰动,等他们办完所有的手续,记者甚至都到门口了。大家都对他们非常好奇,有几只话筒递到了他们跟前,想让他们讲讲他们的爱情故事。

    莫狄只是简短地说了一句“我对他一见钟情”,就大大方方牵起季末的手扬长而去。季末抿着嘴笑得很甜,但他知道其实一见钟情的并不只莫狄一个。

    他们一见面,便互相瞧着;一瞧便相爱了;一相爱便叹气了;一叹气便问彼此是为什么;一晓得缘由,便去找补救的办法:

    就这样,他们一步步走到了婚姻。

    特殊人类的结婚证上有两张照片。一张是结婚双方的照片,两个英俊的男人穿着正装,在红背景前笑得灿烂。还有一张,是两人精神体的合影——

    长相肖似哈士奇的威武混血狼,头上顶着一只斑颈鼠兔。小鼠兔的毛色是健康的浅灰棕,脖子上却系了一个黑漆漆的绒毛小披风;从镜头这里还有风吹过,小黑披风迎风飘动,无比威武,无比可爱。

    此时此刻,在他们的家里,小鼠兔正站在莫狄掌心,把小披风解下来,展示给他看。

    “好看!帅气!”莫狄夸奖道。

    小鼠兔高兴地又拱了进去,扭着小身子让莫狄给他系好。

    季末笑着摸直往他怀里拱的混血狼的大脑袋,说:“从它开始换毛,我就把那些黑色毛毛给留下来了,一开始它还给自己做了个窝,后来毛毛总飞,陆清就自告奋勇给它做了个小披风。”

    莫狄心软得如同刚弹好的棉花,他亲了好几口鼠兔,然后把小家伙交给了混血狼。

    狼狗叼着小鼠兔很快出了卧室门,还用后腿把门给关上了。

    季末搂着莫狄的脖子,两个人吻在一起。

    从此往后,睁眼闭眼都是那个人的气息,再也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开。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啦!!谢谢大家!!!

    番外有!不定期掉落!(其实是还没开始写)(所以趁我还没写想看什么可以在评论区/薇勃告诉俺,说不定俺就写了呢!)

    之后会(非常缓慢地)修文,全文修完后会在文案标注;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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