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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8) (第2/3页)
一番,末了对严家宝竖了竖大拇指。 严家宝其实很不想理这家伙的,不过想着等下还需要这家伙去替他撒播点话就忍住了。 热腾腾的肉包出锅,配花生汤刚好,还没吃早餐快点过来。 远处传来一声吆喝,想到什么,严家宝抱歉的朝严大斌点了下头,然后在严大斌不解的目光下从身后背包里拿出一个镶金白玉碗和一只银汤匙。 我带着我家小祖宗过去喝点花生汤,也不知道这小祖宗爱不爱喝,回聊哈! 见严家宝拉着小祖宗就要转身,严大斌忙问出自己的疑问这碗? 他家祖辈是有钱人家的奴隶,直到爷爷那一代还在有钱人家做工,而他虽然平时游手好闲,正事没多干,眼力却还是有点,那玉碗一瞧就是不得了的东西,这不会是要拿出来送人的,那要送给谁?严大斌看着玉碗的眼神里多了丝贪婪。 仿佛没有察觉到严大斌的异样,严家宝扬了扬手中的玉碗,很是随意的说:我家这祖宗被家里人惯的,吃饭除了用这个特意寻来的玉碗,否则打死都不吃一口,所以每次这祖宗出门啥都可以不带,这玉碗一定要带的。 严大斌神情有了一丝龟裂,这么好的宝贝,居然给个啥也不懂的小屁孩当碗用,真的是暴殄天物啊! 乳白色的花生汤盛在镶金白玉碗中,热气不断的飘散着,看着就很有食欲,给小组中打好他的份后,严家宝拿了一副公共碗筷,也给自己打上一碗。 看着不断冒着热气的碗,小祖宗一边自己吹气一边问得得,这个好喝吗? 应该还不错,等放凉了,小祖宗喝一口,如果觉得不好喝,咱就不喝了。 觉得已经吹凉了,小祖宗将汤匙放在嘴里。 甜的!味道是他之前没尝过的,花生炖的很烂,不用花力气咬,很软绵。 好吃。 嗯,得得也觉得好吃,他家小祖宗就是好养,不挑食。 严家宝离开后,就有很多刚才就一直朝他们这边看的村民朝严大斌围过来,你一言我一句的问着,他们很好奇两人都聊了些什么。 严大斌也不负严家宝所望,把小祖宗为什么突然这般装着打扮的原因提了下,有个村民听了唏嘘道:我还以为他们家败落了,在外面生存不下去了,来这边避难的。 严大斌给了对方一个看白痴的眼神,洋洋自得道:瞧见那孩子吃饭的玉碗了吗?碗沿镶金,这金子只是个配角,那玉是真正的好玉,夸张的讲有价无市,人家就算是真的败落了,靠卖了这碗也够吃几辈子。 那那小小的一个碗竟然这么值钱。 我的天啊!这么值钱的碗居然拿给一个小孩用来吃饭。 这严震家也太有钱,太宠孩子了吧! 瞧着同村人的反应,严大斌心里舒服了的同时暗暗吐槽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家伙,他祖上以前做工的富户家连起夜用的便盆都是用上好的和田玉做的了,用个玉碗吃饭算什么,显然他已经忘了自己刚才的傻样。 小祖宗是个相当自信的孩子,衣服的事很快便没放在心上,也没有要换掉的意思。 一辆一辆的车子不断开进象山村,很多没提前一两天到的,都是此时才开车过来。 爸爸,宝贝好困啊!还没到吗? 汽车后座安全座椅上的小公主嘟着嘴,神情有些困乏。 快到了,快到了,小公主闭着眼睛再睡会,等再睁开眼时,就到了,驾驶座上的中年男人轻声哄道。 八年了,象山村,他回来了,他严志伟衣锦还乡了。 如果可以的话,这个地方他一辈子都不想回来,甚至一点都不想让圈子里的人知道自己来自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山沟沟,这个出生地可以说是他这辈子最大的侮辱,人生中最大的败笔。 第49章 墨墨是宠物! 得得,快看,是老爷爷。 喝完花生汤,小祖宗坐在椅子上晃着小腿四处看,刚好瞧见赵大同挽着赵宽财的手走过来,他一眼就认出了是火车站里遇到的老爷爷,兴奋的跑过去打招呼。 严家宝顺着小祖宗手指的方向看去,也认出老大爷来了。 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同一班车,终点站一样,目的地也一样。 昨天小祖宗给赵大同的那些零食,他根本不舍得吃,因为今天从早上开始一整天都有不用钱的饭吃,那些要留着以后慢慢吃。 昨夜睡得迟了,今早爷孙俩还是早早就起来,简单洗漱下,爷孙俩都没备新衣服,换上件家里最好的衣服,走了二十几分钟才到这边,远远就闻到包子的香味,两人肚子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遇见熟人,小祖宗兴奋地跑过去打招呼老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