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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第3/3页)
第27章 贞白再回客栈时,李怀信已经穿戴齐整,坐在床沿,双脚垫地,单手扶着床柱正欲起身。 大门敞开的瞬间,阳光肆无忌惮铺进来,刺得他眯缝起眼,又坐了回去,抬手罩在眉弓前,阴影即刻笼住了眼下一片。 淡金色光晕渡在他脸上,把肌肤衬得透明,看进眼里,显些病态的美感来,道不尽的目眩神迷。 贞白正欲掩上门,被李怀信唤住:“别关。”他想晒一晒,整日躺在屋里不见天光,都快长绿毛了。 贞白的手扶在门阀上,又拉开了一些,让阳光铺满暗室,照进犄角旮旯里。 李怀信适应了一下光线,眨了眨眼,遂放下手,绵软无力的搭在床沿,沉吟道:“我要去趟县衙。” “嗯?”贞白问:“能走了?” 李怀信缓缓站起身,下盘虚浮,有些不稳地晃了晃,随即眼前一黑,一阵头晕目眩,他扶了把床柱,借助力道站稳。 他实在虚得要命,支撑着身体的双腿一个劲儿打颤,身上的袍子大得都能唱戏了,他无法想象自己现在瘦成了什么样,只觉得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有种踩在云端上的错觉,严重怀疑自己缠绵病榻的真正原因不是刮骨伤,而是营养没跟上。 贞白纳闷儿:“上次你不是已经去过县衙?” “上次?”李怀信蹙眉,一寻思,就想起前两天他是准备去衙门的,可是一出门:“唔,在半道上碰见了你,我就跟了过去。” 当时还打了一架,结果因附骨灵缠身,打到一半就颓了,又被赵九背回客栈,遭遇了惨无人道的刮骨酷刑,瘫到现在,他终于能动了,必须去衙门把冯天的尸骨领回来火化。毕竟尸体凉了一个多月,在乱葬岗那种阴气大盛的地方腐朽缓慢,但出了乱葬岗,虽说天气转寒,也经不住耗。 李怀信道:“冯天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衙门久等不到人去认领,极可能擅自处理掉。” 贞白盯着他摇摇欲坠的身体,孤魂野鬼似的经过自己身侧,遂道:“我同你一道去吧?” “嗯?”李怀信略微偏过头,半侧着脸,目光倾斜而下,阳光便透过他浓密的羽睫,依稀漏进眼底,穿过琉璃般的瞳仁,五光十色般晶莹,他说:“我还要把冯天送回他家乡,你也得同我一道去。” 贞白愣了一下:这口气,是在下命令吗?! 李怀信道:“不然,你就把五帝钱还我。” 贞白:“……”威胁?这弱不禁风的废人凭什么狂成这样? “没意见吧?”李怀信觑着她,倨傲的偏过头,下巴挑起,与他修长的脖颈拉伸出好看的弧线:“现在冯天养在你身上,聚不了魂,没办法帮你卜卦,也就不知道上哪儿去找你要找的人,与其在这干耗着,不如先送他回东桃村。” 早讲道理不就好了吗,非得狂那么一下,贞白不假思索的同意:“行。” 闻言,李怀信倨傲的头颅端平了,恩赐似的赏了贞白一个正眼,差遣道:“带路吧,去县衙。” 贞白:“……”这人什么毛病? 李怀信撑着副残躯,三步一喘五步一歇的,摆着架子到县衙,跟钦差微服巡视地方官员似的,那气场,好在他病歪歪的,而梁捕头这个会洞悉一切的人精业务繁忙,只来了几个反应迟钝的衙役,没看出李怀信那股桀骜来。 直到见着冯天的尸身,李怀信才蓦地转换了模式,像个欲凋欲枯的草本植物。 日落西沉,云霞橙黄。 当大火燃尽,最后一捧骨灰装进坛中,李怀信才怆然觉得,冯天已经离开了。 李怀信整理着冯天最后的物品,其实也没什么可整理的,一柄卷了刃的破剑和布包,布包撕拉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估计是在乱葬岗里豁开的,衣物钱财全都倒没了。 李怀信是个带惯了随从的贵族,像金银元宝这种俗物从来不需要揣在自己身上,而且他又不喜欢花枝招展的装扮,像那些王孙公子一样恨不能往自己脸上贴金,翡翠玛瑙镶满玉带,搞得珠光宝气的到处闪瞎别人狗眼,他最多在身上配块稀世美玉,但美玉也不知什么时候遗失了,连头上的银冠都在打斗中掉落,搞得现在一贫如洗。 他举着冯天那柄破剑,如镜般的剑刃映出他模样,当李怀信看清里头那个双颊凹陷,整张脸好似只绷着一层面皮似的自己时,只觉眼前一黑,这剑镜里的脸跟乱葬岗的骷髅还有何区别? 瘦成这副鬼样子,李怀信都没眼看,必须一日三餐,顿顿山珍海味才够找补回来。 可现如今,别说鱼翅爆肚了,就是一碗鸡汤肉羹都指望不上。 他浑身上下就剩一套绫罗绸缎,李怀信打量一番自己这身行头,说什么也不能拿去当了! 走投无路之际,借着斜阳的余晖,他脚下一闪,李怀信蓦地提了提衣摆,当看到镶在靴筒上的那颗精巧的金珠时,别提多激动了,他简直要回去重重的赏赐这个给他做鞋的绣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