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樱桃_第一百四十四章(吃个樱桃都要共享~啧~)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四十四章(吃个樱桃都要共享~啧~) (第1/2页)

    午餐结束,孟景嫄被江昀乘和言恪一人一句哄到卧室午睡,简之槐也乖觉地回了自己房间。

    卧室门一关,江昀乘直接向孟父孟母摊牌。

    “爸、妈,我知道这样说有些荒唐,但是你们也看到了。”江昀乘顿了顿,看了言恪一眼继续开口,“我们现在是三个人的相处模式,你们大概要做好同时有两个女婿的心理准备了。”

    孟父孟母没想到自己心理的猜测直接从江昀乘口中被证实了,老两口看着彼此眼中自己瞠目结舌的表情,过了好久才勉强找回思路。

    孟父看着面前两个小伙子,艰涩开口:“就算是你们愿意,但世俗是不会接受的……甚至你们言家和江家都不可能接受的……”

    “是啊……”孟母满脸忧色,“嫄儿和阿恪还有模范情侣的名声在外,昀乘你别犯傻啊!你们一个身上背着景宜的命脉,一个身上还有言氏的未来,哪个都是不能允许你们胡来的!”

    “爸、妈,我们都考虑过了……”

    震惊于言恪转变的称呼,孟父打断言恪,不免加重了语气:“阿恪!你想过老爷子吗?!他这把年纪了哪禁得住你们这样胡来?!”

    “他们不会知道的。阿嫄和言恪是明媚的黑眼苏珊,我可以做埋在暗处的剑蕨,默默陪在她身边就行。”

    江昀乘表情沉静,脸上的决绝和坚定让孟父和孟母同时失语。

    孟母眼角带泪,嘴角蠕动,似是不忍开口,沉默了许久,她还是叹了口气,规劝江昀乘,“昀乘…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绝对谎言的。一直做一个呆在暗处的谎是会将你逼疯的……”

    眼泪从孟母眼角滴落,她直视着江昀乘的眼睛,继续说着扎心的事实,“当嫄儿和阿恪走进婚礼殿堂时,你不嫉妒不心痛吗?当嫄儿和阿恪孕育了新的生命,你又会有什么反应呢?或者,某一天嫄儿厌倦了这样的关系,不愿意再和你继续这样的谎言,你确定你不会彻底被击垮吗?”

    孟母坐到江昀乘身边,伸手覆住他攥紧的拳头,将他用力到泛白的指节一根一根舒展开,流着泪哽咽规劝他:“昀乘,妈不忍心看你这样,你值得更好的……就算是嫄儿,她也不能这样不清不楚将你绑在身边一辈子……”

    江昀乘咬着牙没有开口,泪没包住,落在被孟母展开的手背上,沿着经络的起伏晕开。

    孟父红着眼眶抿着嘴一言不发,明显也是十分不赞同他们的决定。

    “可是,姐姐现在离不开她的昀乘哥哥。” 言恪轻声打破沉默,“没有江昀乘,我都很难打开她的意识。”

    他滚烫的掌心覆上孟母和江昀乘重叠的手,藏起眼中的苦涩,只余认真看着孟母。

    “其实您和爸的担心我都理解。但现状是,姐姐离不开江昀乘,我离不开她,她现在能同时接受我们两个已经是经过了诸多的努力。我和江昀乘,谁都不可能放弃她,除了保持现在的三人关系,我们没有其他办法。您提到的这些问题也并不是不能解决的。”

    看着江昀乘被眼泪晕湿的眼角,言恪又在心里退让了一步,一边思索一边开口:“婚礼的话,姐姐不一定愿意只有我和她两个人,我在明尼苏达给姐姐买了座私人小岛,可以在那里举行一场属于我们三个人的婚礼。关于新生命,全看姐姐的意愿,不生也好,试管也好,或者自然受孕也好,我都接受。无论生下来的是江昀乘的还是我的,我相信我们都会一视同仁。如果…有一天姐姐厌倦了这样的关系……”

    言恪顿住,深吸一口气,伸手搭上江昀乘的肩膀,“无论最后的结局怎么样,我们都无条件接受并尊重她的选择。你说呢?”

    “嗯。”带着浓浓的鼻腔,江昀乘也自觉退让了一大步,“既然说了要做暗处的剑蕨,我就不会让其他人察觉,更不会让言家和江家为难。”

    江昀乘摘下雾气升腾的眼镜,擦干泪痕,握住孟母温暖的手掌,转头看着她:“将我折磨得发狂的嫉妒早在这大半年内都消磨光了。我眼睁睁看着阿嫄一步一步走向言恪的怀抱却无能为力,没有比这更让我更心痛,更能击垮我的事情了。现在能再回到阿嫄身边,我已经很满足了。妈,你不用担心,我会控制好自己的。”

    孟母为这两个孩子心疼不已,眼泪流个不停,她起身走到两人中间,环住他们的肩背,在他们耳边哽咽:“你们都是极好的孩子,委屈你们了……”

    孟父心里五味杂陈,按着通红的眼睛,只说了一句:“事已至此,你们两个女婿,我们认了。无论怎样,希望你们三个都好好的。”

    江昀乘和言恪心里同时松了口气,他们左一句右一句安抚好了泪流满面的孟母,四个人又对孟景嫄现在情况聊了几句,孟父孟母情绪缓和得差不多,就起身离开了鹭岛。

    送走老两口,言恪倚在门框上,没头没脑对江昀乘来了句:“我刚刚说的都是我的真实想法。”

    江昀乘从冰箱里拿出车厘子,回了一句:“我也是。”

    言恪走过去顺走一颗丢进嘴里,含糊不清开口:“那晚餐你安排个黑珍珠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