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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蘩漪才捧着他的围巾匆匆跑到后台,连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太冷了,上台忘记了脱披肩,让他只能穿着长衫上台,可是大幕已经拉开,蘩漪又不好戴着妆乱跑,只好把他的围巾交到你手上,拜托你转交给他,你拿着那条围巾,怔怔地说,好。 鬼使神差地,你做了一个决定——或许不能叫决定,你只是那一瞬间遵从了本能,你抱着那条围巾,对你的同伴说你有事出去一下,然后你偷偷从后台溜了出去,猫着腰坐在了观众席上。 你能立刻无比清晰地回忆起他那时的样子。明黄的追光打在他身上,巨大的光圈像人们的目光一样追随着他的脚步,他当时说的哪一句台词,你也还记着,他说:“不,我不会成诗人,但是我也许真会变成一个傻子,不过——竹均,你为什么不跟我走?” 后来有女孩向他剖白,用了顾城的诗,“我要你眼睛里的金子”,这还是他告诉你的,你觉得这诗用得恰当极了。你无数次偷偷端详他的脸,他骨相俊秀,鼻梁很高,眉睫浓黑如鸦羽,双眼皮深而宽阔,黑眼珠也比平常人要大一些、黑一些,那是一双少年人的眼睛。但他好像不知道自己有一张在舞台上显得多么光芒万丈的脸,在私下里,他常常露出一些憨憨的轻狂表情,常常放声狂笑或者嘿嘿傻笑,那时候你总是想笑他,又想吻他。 但是当时你坐在黑暗的台下仰望他,直到大幕落下,整个人傻在那。你捏着他的围巾,好一会儿才想起你应该做什么,你挪到后台,那里同样灯光晦暗,他匆匆走来,只看见了你手里他的围巾,笑着说了一句谢谢,接了过去往脖子上一搭,又匆匆走了。 你那时不明白那种汹涌而来的陌生情感到底是什么,你只是站在原地,感到寒冷,感到胃部的抽搐,甚至有些眩晕,这种感觉几乎近似于恐惧,而你也木讷得近乎愚蠢。你浪费了太多时间去弄清楚这种情感到底是什么,尽管这种情感已经日益像野草一样疯长。直到这种情感快把你逼疯了,你终于做了一个决定,你决意转班,到他在的地方去,仅此而已。你为了那个决定,从卧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参加考试。你第一次那样做,过程还算顺利,只是扭了一下脚踝。而你第二次这么做的时候他就站在下面,张开双臂接住了你。 他一直是这样的,他永远伸开双臂准备接住你。后来,他把什么都好好地接住了,尽管你从不敢奢求。 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你知道的。他本来可以永远才华横溢,眼底无尘,是你把那些全毁了。第一次看见他的眼泪的时候你正躺在他的腿上,你看见他轻轻地抚摸你的伤口,猛地侧过头,青筋暴露地咬自己拳头的骨节,努力压抑着自己的哽咽,做出保护你的姿态,他说:“我带你回家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