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1节 (第3/3页)
股杀气。 在他的认知里,那男子别说杀气,连怨气都不该有。 他几乎认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而这时,男子桌上堆着的书,放在最上面的一本正好写着一排大字——他们都该死! 佘群一咽唾沫,瞳光微微收缩。视线里,男子脸色阴鸷,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里摸出一件物事捏在手中,如前几次一样,缓缓走到“猴儿”跟前。 除了佘群,无人察觉到危险。而佘群已经怔立在自己的座位边,心脏狂跳,呆若木鸡。 “猴儿”仍旧在大喊大叫,甚至对男子咧了个鬼脸,声音如同小怪物:“我就是要闹!我就是要吵!我妈妈给我买了水,我——” 后面的话,随着男子右手往前一捅的动作戛然而止。 当男子将手中的匕首插入男孩儿的喉咙时,消费区静如坟墓,所有人都呆立着,像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血从男孩儿颈部动脉处汩汩涌出,血腥味从稀薄变得浓烈,如一根根尖锐的针,刺入人们麻木的神经。 直到这时,才有人惊声尖叫—— “啊!杀人了!” 人群以男子为中心,如潮水般向四周褪去。男子“嚯”一下将匕首从男孩儿脖颈拔出,男孩儿像一截被蛀空的枯木,徒然栽倒在地,四肢猛烈抽搐,喉咙发出干涩而可怖的呼吸声。 佘群瞳孔几乎压到最紧,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男子,嘴唇不自觉地颤动,一道道血液直冲脑门。 男子眼中的平庸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疯狂与残忍,似乎还迸裂出数道血光。那滴着鲜血的匕首尖直指人群,一时间,恐惧令空气凝固,如巨石一般挤压在目击者心口。数名父母不在场的小孩正低声哭泣,而现场的成年人们——从工作人员到顾客,被吓懵了也好,胆怯懦弱也好,竟是无一人挺身而出。 被刺穿咽喉的男孩儿终于不动了,男子扯出一记狰狞的笑,旋即以极快的速度,抓住离自己最近的小孩。 小孩惊惧的哭声仿佛溃逃的号角,佘群第一个冲出消费区,身后跟着争先恐后的逃命者。 很多人喊着:“他身上有刀!” 男子怪笑着将手中的小孩摔在地上,那稚嫩的头颅与冷硬的地面相撞,发出渗人的闷响…… 书瀚咖啡馆从未发生过任何恶性事件,直到第二起杀戮已经发生,当值工作人员才哆嗦着通知商场保安。 一切已经晚了。 男子杀红了眼,擒住又一名毫无抵抗力的小孩,像披着人皮的野兽终于撕碎伪装,露出恶臭的獠牙。 消费区顿为人间炼狱,人们鱼贯而出,唯有一名身材高挑的女性逆着人潮闯入其中。 时间往前推三日,明恕结束了在公安部特别行动队长达一年的骨干培训,回到冬邺市。 接到特别行动队征召时,他已是冬邺市公安局刑侦局重案组组长,常年战斗在刑事案件第一线,和无数穷凶极恶的歹徒正面过招,侦破过大量难案要案。 “明恕”这俩字儿,算得上冬邺警界的金字招牌。 特别行动队的培训不比重案组执行任务时轻松,“培训”只是对外说法,亲历过的人有更形象的解释——炼狱。 明恕在“炼狱”锉碎了一身骨,重塑了一身皮,还未回来就打过申请,讨要一周假期。 此时,他正睡饱了觉,独自在m.e.s商场选购新款男装。 这位刑侦局一等一的高手今年28岁,1米85的个头与深邃立体的面容撑得起任何造型别致的新装。偏巧他虽然身为重案刑警,却不像多数刑警一般忽视外形,反而相当在意穿着打扮,不办案的时候花哨得理直气壮,扎在人群里永远是最酷最惹眼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