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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2/3页)
“不用。”她笑,“这点程度的皮下淤血,等它自己慢慢机体吸收,就会消散的,不用特别管它。” 宋君临拿眼觑她:“你自己还是学医的,对自己的身体,就这么放之任之?” 谢灵境耸肩摊手:“小擦伤而已嘛。”见他面色似乎不悦,她寻思着,还是给出了建议,“你要是真在意的话,下次你磕着了,可以先冷敷,四十八小时后再热敷。还不放心的话,涂抹红花油,或者喷云南白药气雾剂,白酒也行,再适度按摩,也能加快血瘀消散。” 宋君临像看白痴似的看她,最终还是摇了头,转身:“餐厅在这边。”他领路。 谢灵境在原地站了一秒钟,觉得自己刚才说那一通的样子,估计也是认真得像个傻子。不由得也摇头笑,跟了上去。 能容纳十来人的方形长餐桌,只坐了宋君临这个主人,以及谢灵境这个突如其来的客人。 他们面前是一套中式餐具,相应的,端上来的晚餐,也是中餐:茄汁焖牛肉酸甜嫩滑,蒜蓉清蒸鱼香而不腻,芦笋虾仁鲜艳,糖醋小排油亮,以及爽口的西芹杏仁和白煮秋葵,拱绕中间的一盆菠菜汤,隐隐可见冒着的热气。 “喝点什么?”隔着碗碟,宋君临问她。 她看了左上角的一只透明玻璃杯,里面盛着白水,遂摇头:“不用了,白水就好。” 宋君临也不强求,自己开了瓶葡萄酒。 谢灵境的饮食习惯,饭前一碗汤。握了圆润瓷勺柄在手,她舀了汤,翠绿的菠菜叶底,卧着深色猪肝。 鲜美汤水入口,大半天未进食的胃部,仿佛瞬间活了过来,叫嚣着饥饿。她干脆一口气,喝完了汤。 宋君临看她似乎很是喜欢这道汤,于是问:“再来一碗?” 饮食也要适可而止,就算是再好吃的东西,所以她摇头。 “那你尝尝这个。”他拿公筷,夹了块排骨,去她碗里。“国内带出来的厨师,中餐最拿手。” 她垂眼望了碗里诱人的糖醋小排,抿了嘴:“你出来玩,还带着厨师。”多么奢侈,又多么可耻。 某人却毫无自觉,饮了口酒:“西餐吃得多了,还是觉得中餐好。” 行吧,她拿起了筷子,就当沾一回光。 “怎么样?”看她咬了口排骨,宋君临微微眯眼,笑问。 “好吃。”她老实承认,合她口味。 “南方人?” “南方人。” 那怪不得。宋君临靠去椅背:“出来留学?” “高中就在美国念了。”她看似毫无防备,伸了筷子去夹秋葵。 原来如此。宋君临粗略一算,她在国外,也快要十年了吧。虽然现在还不清楚,她家境究竟如何,但能高中就出国,现在还就读z大医学院的,家底定然不俗。至于她本人,光是头顶z大医学院这一光环,就已经预示了,她不凡的未来,以及无法否认的,傲人的过往。 他不是没见过天才,他只是,在遇见她之前,从来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对一个天才上了心。 没听见他言语,才咽下秋葵的谢灵境,伸手去拿玻璃杯,一面眼睛盯了他,笑:“怎么,不继续问了?” 宋君临对上她含笑的视线,自己也不由自主地笑,捏过了红酒杯,去碰她的玻璃水杯,“叮”的一声脆响,像夏日凉风,吹过屋檐下的风铃。 她抿下一口白水,转而道:“那该我问你了。” 宋君临才放下了红酒杯,闻言侧脸,稍作点头。 她放下了水杯去原位置,双手交叠放在了桌上,严谨得像位律师。 “怎么不见你的朋友们?”她看了宋君临的眼睛,认真问道。 没想到她会问这个,宋君临一时有些意外,她不问他,却问他的朋友们。 “他们在酒店。”他还是照实答了。 “酒店?”她看起来有些意外,还有些想要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