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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2/2页)
打趣道:“我来的不巧。” “巧,太巧了。” 李承瑛道:“快,你与阿彦说说,让她找父皇,让父皇别乱点鸳鸯谱。” 李承瑾好脾气地笑了笑,道:“三哥,你又为难阿彦。你是男子,需有担当,这种事情,还是你与父皇说的好。” “别,”李承瑛连连拒绝,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兄弟几个加在一起,在父皇心里还没阿彦重。” 若不是阿彦与姑姑长的太像,他还会怀疑阿彦是不是父皇养在姑姑膝下的私生女。 李承瑛手肘撞了一下李承瑾,揶揄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这般护着阿彦——” 话未说完,便被李承瑾狠狠踩住脚,李承瑛吃痛,后面话变了调:“疼!” 李承瑾弯眼笑道:“程家三叔今日去了校场,三哥不去寻他切磋骑射了?” 程大姑娘的前未婚夫是华京城有名的青年才俊杨家儿郎,而李承瑛,则是天下闻名的纨绔,这种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哪怕李承瑛身为天家皇子,又被封做了王爷,程家对于这门婚事也是极为不满的。 李承瑛为了让程家同意程大姑娘嫁给他,不是找程伯安问文章,便去寻程叔平问马术,努力洗刷自己以往不学无术的名声。 程伯安与程叔平不胜其烦,这些时日避李承瑛如瘟疫。 李承瑛许久未见过二人,经李承瑾一提醒,也顾不得打趣李承瑾了,一跳一跳跑出殿,道:“哎,不跟你们扯了,我找三叔去。” ——端的是与程叔平极为熟稔的晚辈模样。 程彦不禁笑了起来,道:“三哥也有今日。” 李承瑾道:“情爱最能改变一个人。” 他意有所指,含笑的目光看着程彦。 程彦给他倒了一杯茶,道:“三哥是洒脱之人,遇到喜欢之人,便变得如此痴缠小女儿状,我只盼着五哥切莫像他这般。” “拿得起,放得下,方为大丈夫。” 她这个五哥,自小便是温润如玉的性子,说话轻轻柔柔,让人如沐春风。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对她的温柔变了味。 他温和的目光变得炽热,不远不近陪在她身边,听她说李承璋与谢诗蕴,听她讲李夜城的胡人血统,听她骂崔莘海是个老狐狸。 她很感谢他恰到好处的陪伴与体贴。 可感谢并不是爱情。 不爱就是不爱,再多的感激,也堆不来爱情。 她今日这番话,便是将他们之间的窗户纸挑破,让他别再把心思放在她身上。 李承瑾无奈笑了笑,低头轻啜一口茶。 茶是华顶云雾,略泛着点苦味。 他一直很奇怪,这种茶老夫子们喝的多一点,华京城的贵女们更喜欢偏甜香一点的茶,偏程彦与她们不同,只喜欢后味泛苦的茶。 茶水入肚,苦涩直通肺腑。 李承瑾无奈笑了笑,道:“这么多年了,阿彦还是这般直接,半点念想也不愿给人留。” 程彦道:“五哥,我们不是小孩子了,没必要时间浪费在没有结果的事情上。” 李承瑾起身离开。 其实只要程彦开口,他是愿意冒着顶撞父皇的危险求父皇收回成命的。 他没有三哥那般强壮的体魄,也没有四哥那般聪明的头脑,他所拥有的东西并不多,可只要程彦要,他毫无保留。 可惜,程彦从来不要。 李承瑾出了宫殿,直往钧山军营而去。 李淑见他过来,有些意外,问道:“你身子弱,来军营作甚?快回去。” 李承瑾翻身上马,温声道:“我来试试马。” 等他从战场凯旋,或许程彦看他的目光,便会不同了吧? 毕竟程彦心心念念的,是大丈夫。 李承瑾道:“姑姑何时出征?” 李淑挑眉:“怎么,你与崔莘海那个老狐狸一样,也盼着我早日离开华京?” 老狐狸崔莘海,如今正在太子李承璋的宫殿里。 谢诗蕴到底是李承璋的心头宝,他得到李泓要处死谢诗蕴的消息后,第一时间便偷偷保下了谢诗蕴,前来向李承璋报信。 一个没有家世没有任何威胁的孤女,他愿意留着她去收拢李承璋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