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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第1/3页)
她从宋捡干净的指甲看到了鼻骨,再看了宋捡的眼睛,和位置相当标致的颧骨,帅帅的,又乖乖的。“我第一次发现你的眼睛这么好看,想不想干点别的?你现在干的偷藏买卖,根本攒不齐买一个牺牲名额的点数。” “什么买卖?”宋捡把头发往面中拨了拨,遮得住脸,遮不住他的山根和下巴。 “有些b级向导需要发泄。”女人单刀直入。 “向导需要发泄,还用特意找哨兵吗?”宋捡把工装的高领拉了拉,“应该会有很多哨兵排队等着吧。” “当然不是。”女人笑了笑,“向导太少了,一个向导承受的精神压力经常是超负荷的。不要以为咱们和向导同等级,就能承受他们的精神碎片。一个b级向导发泄在你精神图景里,你可能撑不住。” 宋捡皱了皱眉,b级都撑不住,那自己是怎么撑住了s级的? “愿不愿意干?”女人弹了弹指甲,“我是看在咱们太熟了的缘故上才帮你拉线,经常有哨兵偷偷干这个工作,赚很多点数,一次下来比你惨兮兮偷着藏小木棍赚多了。” 宋捡低着头,开始认真地考虑。 自己已经和哥分开七年了,这七年里,自己都没能找到他。可是还有那么多基地,又有那么多哨兵。战场只会越来越大,自己未必能撑过每一天。每次出任务回来,倒腾几根小木棍和罐头,赚几十个点数。 可通过黑市买一个牺牲名额,要几万点。 女人看他有点犹豫了:“你要是不想干……” “我干。”宋捡捏着自己的指节。既然自己连周允那样的程度都承受了,b级向导应该没什么问题。 “你很干脆啊。”女人想在宋捡胸口摸一把,宋捡躲开了,她的指尖只碰到布料,但不妨碍她的触觉捕捉信息。那底下是年轻活跃的身体,薄薄一层肌肉附着在人体骨骼上,形状不错。 “嗯,我很干脆。”宋捡慢慢点着头,“一次多少点数啊?什么时候开始?” “一次五千点,三天之后,我有一位常客要来。”女人收了木棍和罐头,“我有一个问题,你为什么非要弄到牺牲名额?就这么……盼着自己死吗?” 宋捡凝着目光,盯着一处,缓慢地摇了摇头。 “人总会死的,我比谁都怕死,如果有危险,我跑得比谁都快。”宋捡说。 “那是为什么?”女人给他倒了杯水。 “为了……为了留个名字和照片。即便我家人找不着我了,我也能把名字留下来,当他找到的时候,就知道我的牺牲时间,知道我牺牲在哪里。” 知道他亲手捡的小狗分化成了哨兵,知道小狗长大之后是什么样子……宋捡把水饮尽。 离开这条街,宋捡又去了自己经常光顾的酒水旅馆,这里是哨兵们醉生梦死消遣的地方。他们喝很粗制滥造的啤酒,尽情地消磨时光,喝醉之后也会抱在一起,无论性别,看对眼就换个地方。 大家都无处而去,留在移动基地里,好歹有吃有喝有住处。离开这里,流民的生活更加颠沛流离,没有人工向导素也撑不了太久。 宋捡远离人群,用点数换了两杯粗啤,希望自己赶紧喝醉。 他酒量不好,其实一杯就要飘起来了,喝醉了,能在梦里见到哥,如果醉得厉害,能梦到哥哄哄自己。 可是哥长什么样呢?不知道。宋捡喝得醉醺醺,迷迷瞪瞪坐列车回去。时不时打一个小小的酒嗝,幻想一下。 哥应该是……挺帅的吧?肯定是。小时候没有好不好看的概念,还有人说自己长得不错,用罐头和哥换。 哥怎么说的来着?宋捡回忆着笑了笑,哥好像当时没说话,就拉了拉自己脖子上的麻绳,带自己走了。就因为哥没及时说话,自己还生气,闹别扭。 后来越长越大,开始有人说哥好看了,夸他是营地里最英俊的,宋捡记得那时候自己每天早上都要给哥编辫子,还要换头绳,可喜欢听别人夸他。 哥变声期那年,还有小姑娘往他们的小帐篷里钻,推都推不走,说以后跟着哥过日子。 宋捡第一次被激怒。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