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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第3/3页)
及同伴,还有可能被头狼、次头狼驱逐,甚至直接咬死。 背叛,是狼最不能容忍的事。可少年在人类的营地里,见到了许多次的背叛。无论是买枪的还是卖枪的,包括樊宇,他们说的话里面,十句只能听一半。 可即便这样,少年还是愿意跟着樊宇学做买卖,跟着最狡猾的人,就能学到更多的技能。 他现在只是次头狼,但是等到二十岁,无论是体力还是体型,少年都有把握当一匹强壮精明的头狼。 今年,他的身高已经超过了樊宇和张牧,但少年清楚自己还能再长高,因为每天晚上睡觉,都会腿疼。 是骨头在生长,肌肉被竖直拉伸的感觉。宋捡最近也开始腿疼了,经常和自己说腿里面酸,酸得受不了。 少年知道他受得了,他说受不了,只是小狗的撒娇。 小狗可以小,也可以撒娇。 回到自己的营地,狼群还在打猎,没有回来。他的狼群又大了,将近百匹,少年有把握,这是荒漠里数一数二的狼群数量。 野生的狼群,幼崽存活没有那么多,他的狼群每年都能添上新生命。 这要归功于宋捡,宋捡能把幼崽和母狼照顾得很好,少年拿着两个罐头回去,都是蔬菜泥。 在荒漠里活了这么多年,少年现在才知晓,肉是最常见的食物,世界上还有一类叫作蔬菜的,荒漠里没有。 就连这个蔬菜泥,都是流民和哨兵们换的。少年拿着它,打算晚上就让宋捡尝尝。 可是他刚走近帐篷,只听到宋捡在和别人吵架。 “你走啊,你别在这里!”宋捡想推女孩离开,左推一下右推一下,“我哥只要我!我俩不要别人!我……我咬你啊!” 姑娘被吓坏了,樊宇只说少年的帐篷里有个弟弟,没说弟弟是个小疯子。 “你是谁?”少年听到宋捡的声音就冲进来了,见到一个大姑娘也是吓一跳,“你为什么在我的帐篷里?” “我……”姑娘左右为难,又有点害臊,“你前几天不是见过我嘛,樊宇说你答应了……” “我答应什么了?”少年一头雾水,见是见过的,可是没答应过樊宇什么。 “你!”姑娘轻轻地跺了一下脚,“你不是收下我做的肉饼了嘛!” 少年去拉宋捡,宋捡躲在帐篷的一角,说什么都不看他。少年又看那个女孩:“我是拿你的饼了,你说你家吃不完,给我,所以我给狼吃了啊。” 姑娘脸很红,在营地里,收了吃的就是有那个意思。“那你现在要不要我?” “不要。”少年直接说,他还不懂照顾女孩的心,“我带着狼,又带着他,为什么还要别人?你快走吧,一会儿我的狼群回来,它们会伤你。” 听完这话,姑娘明白大半,自己可能被樊宇给蒙骗了,少年根本没有合帐篷的意愿。但是她确实喜欢这个带狼的男孩子,营地里多少女孩喜欢他啊,就连领头人的女儿,都偷偷看过他。 这一副铁打的好身体,就是将来好生活的保障,不仅身体好,样貌更是英俊。于是她有一点不甘心和不舍得:“你再仔细想想……我留下来,照顾你和你弟弟,怎么样?咱俩一起把你弟弟养大,带着他一起过。” 宋捡把小狼哥的手狠狠一甩,原来哥真的收过女孩的食物。“你……你俩过吧,别管我,谁都别管我,我明天就走!” “捡!”少年劝不动宋捡,转过身,看那个姑娘,“你走不走?” 姑娘还想让他回心转意。“要不,我先住下,合不合帐篷的事……再说。” 少年抽出枪带上的枪。“你再不走,我杀了你。” 宋捡愣了。 姑娘也愣了。 狼群回来的时候,那个女孩刚好冲出帐篷,嘴里骂他们是两个疯子。 少年没想杀她,生命宝贵,他只是用最简单的方式,赶走她。以后她也会告诉别的女孩,自己对女孩动枪了,这样就不会再有困扰。宋捡还在帐篷的角落里,看样子是哄不好了。 “她走了。”少年去碰宋捡的胳膊,“我把她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