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小农民_第3章 当我是棒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3章 当我是棒槌? (第2/2页)

,以及站在我这个二娘立场上,将我赶出家门?”李天语气突然变得咄咄逼人起来。

    司马言作为官吏,被李天的气势一压,语气反而软下来,支吾道:“这是李公的意思……”

    “好,那我就权且先当这份遗书是真的。”李天打量着李苏氏道,“按照《唐律》,在有嫡长子的情况下,废长立幼当作何决断?”

    “啊?”司马言明显被问住了。

    当官的并不一定要了解律法,下面会有属官负责这些。

    现在李天突然提到《唐律》,他明显支应不住,好奇看着旁边的陆县尉,目光中有问询之意。

    陆县尉一时也没回答。

    “既然司马县令不说,那我就说了。在《唐律·户婚律》中,明确提出,‘立嫡者,本拟承袭。嫡妻之长子为嫡子,不依此立,是名违法,合徒一年。即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谓妇人年五十以上,不复乳育,故许立庶子为嫡。皆先立长,不立长者,亦徒一年’。”

    李天目光带着几分凶恶打量司马言,厉声道:“家父有嫡长子在,可是能通过一份遗书就断绝关系的?即便家父人死不能按律以断罪,但仍有我的二娘在旁帮凶,不知该如何断她的罪?”

    大唐有律法。

    在户婚律中明确规定,必须要立嫡长子为继承人,不按此条所立的,即便是遗嘱也无效,且要被流徙一年。

    若家族中有人不懂法,或许这件事就这么混过去了。

    但李天是什么人?好歹对大唐朝也非常了解,以为随随便便就能把小爷打发?

    李苏氏从没想到李天会拿出律法来反对此事,她自以为已将所有的事都做好,连官府那边都打点,眼下她怒从心起,指着李天道:“你……你这小子,在胡言乱语什么?”

    李天笑道:“大唐的律法,在二娘眼中是胡言乱语?司马县令,您不会也这么认为吧?”

    司马言瞪着旁边的胡县尉,胡县尉头上冷汗直冒,显然他也不知《唐律》中是否有这一条。

    “回去,带《唐律》来。”司马言下令道。

    马上有衙差往衙门方向赶。

    过了很久之后,终于有衙差将《唐律》的手写本带来,胡县尉焦急在上面翻查着,最后指着其中一条对司马言道:“律法中的确有此条。”

    周围看热闹的人不由吸口气。

    不是为能找到这条法律规定而震惊,而是对李天能在不查看《唐律》的情况下就知道这一条而震惊。

    “既然有,那不知司马县令,这案子该怎么判呢?遗书是否有效?”李天上前请示道。

    司马言先是皱眉看李苏氏一眼,随后叹口气道:“既如此,那李公的遗书也不能作准,还是要由李家的长子嫡孙来继承家业,李夫人请节哀……”

    这次所说的“节哀”,更好似是对李苏氏的一种讽刺。

    本来还信心满满的她,闻言身体向后倾倒,幸亏她身后的弟弟扶住她,才未令她瘫坐在地。

    “家父已去,现在家业由我来继承,丧礼也理当由我来负责。”李天拿出少主的威严道,“司马县令作为父母官,就先请到里面,在下换过孝服再出来行吊唁谢礼。”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