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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末世行 第67节 (第3/4页)
是再也不敢来了。” 宋嘉朝简初竖起拇指:“厉害,多谢你了!” 简初抱着手臂跺了跺脚:“这有啥,小意思,快进去,冷死了!” 楼上的秦淮和慕楠也围观了全程,手里的武器没派上用场,直接被简初的言语击退,也算是省事。 慕楠在小群里给简初发了个点赞的表情包:“厉害了,还以为怎么都要闹一场呢。” 回到屋内,刚把厚重大衣脱下来的简初拿起手机一看,笑着回道:“那是,也不看我是谁,对付这种人,老有经验了!” 慕楠拍了张小弩的照片在群里,之前他们一路过来,有在他们的车子里看到那把弩,所以他们都知道他家有武器:“我哥都打算见势不对直接远程射击了。” 简初顿时反手就是一个赞:“论狠,还是你哥狠,比不过比不过。” 第90章 吴峥的父亲叫吴辉宗,算是土生土长的城里人,但要说城里人,有时候真未必有农村人那么富裕,除了一个城市户口,啥都没有,住的房子也是破破烂烂的,书也没念过多少,一辈子靠给人打工,当初又没那点远见,把日子越过越惨。吴辉宗的父母为了两千块,将家里的破屋子给卖了农村上来一家卖早点的,还自觉赚了,他们那个年代,租个小房子一个月甚至连十块都不要,那种漏雨破瓦的屋子能卖两千,是做梦都笑醒了。 结果没几年,那边拆了,破瓦屋子换了电梯房,房子换了两套,还给了拆迁费,那家卖早点的用拆迁费弄了个门面,家里两套房,一套住一套租,门面继续做早点生意,变得越来越有钱。而吴辉宗一家,到处租房子,折腾来折腾去,本来就穷,折腾的更穷了。 吴辉宗就是在这样一个贫穷的家庭里长大,他比他父母强一点,好歹上过学,虽然只上到初中,至少识字,可是吃不上文化学识这口饭,又因为生活环境原因眼界只有那么点窄,也没太大本事赚钱,就跟着家里找的出路进了工厂,进工厂后认识了吴峥的妈妈,他妈妈是农村的,吴辉宗是城里的,虽然穷,但至少有个城市户口,他妈妈当时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户口才跟吴辉宗结的婚,反正两人在一起了。 结果结婚第二年,他妈妈怀着吴峥的时候,厂子倒了,要养妻儿的,吴辉宗没办法,就跟着一起下岗的人去工地干活,一开始工地在他住处的周边,每天还能回个家,后来工程越做越远,小孩出生后的开销也越来越大,最后吴辉宗省吃俭用的恨不得一年才回一次家,但一年回去一次能赚好几万,那时候房价开始飞涨,但十来万就能买一套很不错的房子,为了以后给儿子挣一套自己的房子,吴辉宗除了拼命干活也没别的出路。 没想到他的老婆给他戴了一顶那么大的绿帽子,他累死累活的做事,就是为了让妻儿享福,这一下把这个前半生算老实的男人刺激的不轻,差点动了刀要砍死那对奸夫淫妇。 再后来就是离婚,孩子那个女人也不要了,他一看到吴峥,就想到他的老婆被别的男人压在身下的恶心画面,这个疼爱了好几年,为他拼命筹谋打算的儿子,瞬间也成了吴辉宗的心中刺,更甚至当他将生活中的不如意,被老婆戴绿帽子的屈辱发泄在那个女人生的孩子身上之后,那种扭曲的快意让他一度上瘾。 吴峥是他的儿子,这一点吴辉宗一直都知道,可是并不妨碍他将所有的憎恨发泄在无辜的吴峥身上,直到他再婚,又有了小儿子,这个所谓的大儿子更加变得比草还贱,有时候他更是刻意通过疼爱小儿子的举动去刺激大儿子,就好像他能将当年那份屈辱还给那个女人一样。 可是再怎么样,他都没想过要吴峥死。 他理所当然的索要吴峥的一切,更是理所当然的要吴峥赡养自己,那天意外遇到吴峥后,他甚至有种再也不必为生活发愁的安然舒心,有吴峥在,养活他,养活他弟弟,哪怕他小儿子已经是一个大学毕业的成年人了,但有吴峥在,养活他们一家子本来就是应该的事。更甚至看到吴峥穿着那么厚实的棉袄,他也毫不客气的强硬要来。 但他没想过吴峥会因此冻死,明明他里面还穿了那么多衣服,明明身上还有一件羽绒袄,怎么就会冻死了呢。 吴辉宗浑浑噩噩的回到家,所谓的家只是一处临时搭建的供暖房,就一个容人睡觉的地方,卫生间在外面,是公用的,他是天气冷了之后被救援过来的,能住人的房子早就住满了,除了待在这样的供暖房里,他们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可是就这么一个供暖房,一个月也要三积分,每天的吃喝都要积分去买。 当时地震,他再婚的老婆在家里没能跑出来,他带着小儿子在街上溜达,想要撬个店门偷点东西去卖,结果反倒侥幸活了下来,艰难挣扎着到了变天,差点冻死的时候跟着救援来了这里,好不容易安置下来了,还遇到了大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