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有47条染色体_第105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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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节 (第3/3页)

许就是在那一趟回去的途中,他在公交车上遇到了许韵——一位快要临产的孕妇。

    关于这一段,我觉得完全可以参考林染日记中的记载:

    许韵当时在公交车上跟她对象吵架,威胁要把孩子打掉。这句话本来是句气话,但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就这么一句简单的话,瞬间激怒了少年。

    他在几秒之内就做出了一个邪恶的决定——既然你不想要这个孩子,我就给你取出来,像你这样的女人,根本不配有孩子!

    在许韵下车后,少年尾随她回了家。

    不过他并没有马上动手,因为他不确定她家里是不是还有其他人。

    少年应该一个人在她家附近转悠了挺多天,最后他不仅摸清了附近摄像头的分布和许韵的生活习惯,同时还在脑子里反复琢磨过很多遍作案时需要注意的细节。

    比较有意思的是,在中间一次踩点的时候,他路过一家商店,进去买了点吃的东西,无意间看到了货架上放着的一排闹钟。

    那排闹钟突然给了他一个邪恶的‘灵感’。

    不过他最后并没有买那些闹钟,因为他知道警察肯定会排查附近的商店,所以他坐上了长途公交,跑到很远的郊区去买了几个闹钟。

    在买了闹钟之后不久,他便动了手。

    作案后,在现场留一个闹钟——这就成了少年独有的犯罪标记。

    可为什么是闹钟呢?为什么不是卷尺、橡皮、杯子,或者刀具呢?

    原因应该很复杂,复杂到连少年自己都理不清楚。

    因为从公安部心理专家几十年来对境内连环杀手的调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连环杀手是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留下犯罪标记的。

    比如有的连环杀手喜欢割皮,有的喜欢收集相册,有的喜欢杀完人后洗手,而当他们被问起为什么会有这些怪癖的时候,几乎没有人能回答得上来。

    他们都说在作案的时候,心里觉得这件事非做不可,最后就做了。

    所以我认为,少年对自己为什么会在案发现场留闹钟,也不是太明白。

    许韵案发生之后,公安部非常重视,几乎动用了所有的技术手段去寻找罪犯,但是很遗憾,中间还是走了很多弯路。

    因为毕竟罪犯是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动用再多刑警去找一个‘死’去多年的人,就算案件挂上公安部督办也很难侦破。

    但是现在不同了,真凶我们已经找到了!

    现在回头再去看许韵的案子,我觉得当时的我们都考虑得太多了,其实凶手在整个案子中的作案手法,更像是一场残忍的恶作剧。

    不过因为公安部给出的犯罪心理侧写报告上说,罪犯的年龄在三十岁左右,而我们当时在地下室发现那个少年的时候,他还不满二十岁,并且他当时还扮成了一个受害者,所以当时根本没有人往他身上想。

    不过,年轻人毕竟是年轻人,就算他的心理年龄比同龄人都大,心思也比同龄人更深沉,但他毕竟还是年轻,还是难免会冲动——遗留在被害人腹中的闹钟就是他冲动的结果。

    这也是少年在整个案件中犯下的第一错!

    因为这个闹钟,给警方留下了日后并案的关键线索。

    在做完这个案件之后,少年重新返回了佛手坪。

    他发现佛手坪刚刚经历了一场地震,整个村里人心惶惶,这下就更没人会注意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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