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唢呐捉鬼_第3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5节 (第1/2页)

    “有完没完!都给老子闭麦!”

    帽绳被收紧,帽子跟个系带塑料袋一样,将沈宗旭的脑袋包得严严实实。

    “你。”沈栀气势汹汹,指着对面喷人最厉害的那个男人,“开麦,给我把事情解释清楚,否则你那个什么少爷,我见一次打一次,说!”

    全场瞬间哑然。

    被收紧的帽绳勒得窒息的沈宗旭:……你他妈这是劝架的????

    作者有话要说:  弟弟是个欠□□的狗脾气,需要多揍揍

    今天回来晚了,明天我尽量补上mua!

    —

    感谢醋溜土豆粉、qaq两位老板的地雷!!

    第25章 第二十五只鬼.

    要是两边刚刚没这么乱打一架, 方应许恐怕还没那么肯听沈栀的话。

    一米六不到的身高,脸嫩得跟初中生一样,路边长这模样的小姑娘, 叫他一声叔叔他都受得起。

    可方应许看了眼刚刚才从地上爬起来的小弟, 灰头土脸的, 比起被人背后踹一脚的疼,显然是面子上的损伤更大。

    操, 狗屁小姑娘,这nm就是个未来的不良头子啊!

    沈栀不知道方应许心里的想法,她往车前盖上一坐, 左边是跟头牛一样喘粗气的沈宗旭,右边是头破血流的黑衣混混,虽然还是一副随时都能打起来的样子, 但显然情绪稳定多了。

    “……都冷静下来了?冷静下来了就好好讲道理。”沈栀看了看被她揍得直不起腰的其中一人,又补充道,“哦对了,你们这种钓鱼执法的,我们最多帮你修修车,医药费不会赔的。”

    ……那你这还算什么讲道理??

    方应许虽然心里腹诽, 但明白这事要想善了,还真要靠这个小丫头,否则对方整天这么打擦边球,报警抓不了他,他们这边也别想消停。

    于是方应许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递给沈栀。

    “你看看!你弟弟这绝对是认错人了……”

    信纸上字迹潦草, 比字迹更显眼的,是用鲜红水笔写下的——

    【说出真相!】

    【以命抵命!】

    ……

    信纸上还写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沈栀懒得辨认,把信纸拍在沈宗旭胸前。

    “……你是小学生吗?”沈栀皱眉,“抵什么命?你中二期来得这么晚?”

    沈宗旭瞪大了眼,指着方应许的鼻子大骂:“我爸当时收了傅家那小子的钱!哥的葬礼上我看得清清楚楚!你们说我哥的事情有内幕,肯定是他家少爷搞的鬼!!”

    “你放屁!”方应许立刻回喷,“我家少爷脾气好,从来没干过什么缺德事!你哥谁啊?我们傅家什么时候给你们家送过钱?神经病……”

    沈宗旭被他一激又要挥拳,祁砚就知道这个暴躁老弟想干什么,立刻把他拽住。

    但他忘记了,沈家姐弟俩,姐姐的脾气可不比弟弟温柔多少。

    “你他妈骂谁神经病呢?”沈栀伸手拽住方应许的衬衫领子,迫使他不得不弯腰跟她对视,“他说看见了就肯定看见了,带我去见你们那个什么傅少爷,我要当面问他跟我哥哥有关的事情。”

    方应许被这种黄毛丫头一拽,在小弟面前颇有些下不来台,他们对于富豪家庭只是保镖之流,但在混混届也是有点排面的,哪能让一个小姑娘喝来喝去,传出去还要不要在道上混了?

    然而他对上沈栀的双眼时,心里的那点不忿和戾气全都被震出了脑海。

    这不是什么祖国的未成年花朵的眼神。

    这是能玩命的狠人。

    见方应许还不吭声,沈栀以为他是不服气,没回头,喊了声沈宗旭:

    “带钱了吗?”

    沈宗旭跟条喷火龙一样,说话也气冲冲的:“没带!带卡了!”

    “卡里有多少钱?”

    “……三四十万,干嘛!?”

    沈栀攥着人家衣领的手没松开,笑了笑:“你把人家车砸了,不得赔点钱啊?这车三四百万,待会儿叫爸给你多打点钱,我们去见傅少爷,当面给人家赔钱。”

    方应许一听,结果这跟踪狂危险分子也不是什么社会混子,听上去像是什么有家底的小少爷,那这处理方式就要变通一下了,别给傅家惹什么麻烦。

    “行,我给少爷打个电话。”

    *

    由于这个突发事件,祁砚就跟郁夫人打了电话说他们明天再去看她。

    傅家的车在前面,祁家的车跟在后面,驱车前往傅家去见那个姓傅的小少爷。

    “……没看出来,你还挺维护你弟啊……”

    祁砚坐在沈栀和沈宗旭中间,百般无聊,没话找话。

    沈栀连眼皮都没掀一下:“打狗也要看主人,这不很正常吗?”

    沈宗旭原本没注意两人在说什么,猛地听到这句后立刻炸了:“呸!你才是狗!”

    “说话客气点啊,今天要不是我你现在肯定被人揍得只剩半条命……你这小孩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啊?写什么恐吓信?这些神头鬼脸的东西管个屁用!你还不如认准人了套个麻袋直接揍……”

    “哎哎哎——”祁砚打断沈栀的危险言论,“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