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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第1/2页)
他想起了自己看过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三毛流浪记》,更想起了在现代时看过的一些这个时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冻饿死在路边的孩子。 最乱的时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专门安排了一些捡尸人,负责将死在路边的人捡走掩埋。 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贵,穆琼这次选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后一套做下来要八块大洋,光定金就要给六块大洋。 穆琼爽快地付了钱,然后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块钱买了一双皮鞋。 做衣服大过年来做不划算会贵很多,穆琼也就没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价格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因而穆琼不仅给自己买了皮鞋,还给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买了一双。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琼眼里老气的很,但在这个时代,有一双皮鞋本身就是很时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贵的!为此,穆昌玉还特地买大了一号。 穆琼觉得没必要,但穆昌玉坚持,最后到底还是买了大一号的鞋子。 买过衣服,他们就回了家,然后,朱婉婉穆昌玉继续学习,穆琼则是写起了自己的新书《流浪记》。 在穆家的时候,初二初三家里总有亲戚过来,这边却清净的很,穆琼安心写了两天的书,不仅将他写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释全部完成,还写了一万字的《流浪记》。 而他写这些的时候,傅家,原名霍怀安的傅怀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专心致志地做翻译,翻译《安徒生童话》。 他不做不行。 霍二少对外放出的消息,是要初四才会来上海,可实际上,他年前就来了,然后就一直待在傅蕴安这里。 过年是多么令人向往的日子!傅怀安虽然答应了穆琼要翻译《安徒生童话》,但也没忘了玩,原先,他是想要拿着自己母亲千里迢迢寄来的压岁钱,多买些鞭炮请自己的同学好好玩上一玩的,但是……他二哥在。 傅怀安硬是没敢出门去玩。 既然不出门,就只能呆在家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