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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第2/3页)
好关系的,哪知道越教越有意思,她觉得自己不当老师简直是屈才了,一讲就懂,一教就会,当然或许可能宋清风比较聪明,但她肯定占了绝大部分的功劳。 于是上了瘾! 不经意间还摆起了老师的谱。 结束时,十分严肃的举起手准备推推眼镜,哪知道摸了个空,赶紧装模作样的别了别头发。 摇摇头叹了口气,“我从来就没看过比你还笨的学生,不过,你也别灰心,有我在呢,笨鸟先飞,勤能补拙,你今晚就把这篇文抄一遍,字给认全了,意思不理解可以问我,我明天中午要抽查!” 最后还补充了一句,“如果不会,就要吃板子,我不会看在我们认识的份上就跟你客气,严师出高徒,我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 宋清风默默接过书,竟然还真的点了点头。 孔嫣十分得意,觉得自己是个当老师的料。 于是下午去喂猪还特意带了纸笔,她决定写个明天教学的内容,尤其是数学英语,要让宋清风知道她其实是很了不起的! 下午还是张蓓蓓和那个妇女过来送猪草,等她弄完还帮着孔嫣一起喂猪。 出了门,拽住孔嫣的衣袖,“走,跟我去知青点,上午忘记说了,昨天我去了趟县城送信,看到有你的包裹便一把带回来了,老大的一个,恐怕你家里人这次又寄了不少东西过来。” 孔嫣一听心都飞了,赶紧推着她催促道:“那还等什么,赶紧走!” 张蓓蓓忍不住好笑,扭了扭,“急什么,在我那儿放着呢。” 走了一段路,忍不住侧过头小声道:“你说说你,你家里条件那么好,怎么想不开下乡?” 父母不在身边,孤零零的只身来到陌生地方,想想就心酸。 她要不是过不下去了,也不会这样。 孔嫣听了想哭,她也很想问问原身,怎么脑子那么轴,不就是嫂子说了句难听的话吗,又不少一块肉! 现在苦了她。 但嘴里却说:“没办法,我这人就是这样,思想觉悟太高了,把自己当成国家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 张蓓蓓听了倒胃口,一脸嫌弃的看了她一眼,相处这么段时间,自己还不了解她? 才三个月就跑去嫁人,还不是怕吃苦! “行了行了,别吹了,我不爱听。” 见天黑了,两人一路快步走到了知青点,孔嫣站在外面看了眼土糊的一排小屋子,才多久没来,就感觉陌生了好多。 真心觉得还是自己识时务啊! 进了院子,刚好有个女人抱着一捆柴准备往厨房走去。 长脸细眼,颧骨微高,肤色蜡黄,扎着两个麻花辫,身上是蓝棉袄和黑裤子,打了好几个补丁,灰扑扑的。 一眼就认出,是叶云! 叶云侧过头,也看到了她,神色微闪,随即冲着她不客气的开口道:“哟,我当是谁呢?这不是嫁到大队长家去的孔知青吗?还来我们这个小地方做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有话要说: 我来跟大家解释一下女主的性格吧,怎么说呢,女主并不完美,她身上有很多小毛病,但这可以理解的,这与她的成长环境有关,从一些只言片语中可以看出她是在一个比较富裕而且是充满□□中长大的,是被宠着长大的,没有什么太大的烦恼,再加上她还是个大学生,没有进入社会,圈子小,所以性格是比较开朗,甚至有些天真,但也有一些不好的习性,比如好吃懒做,但个人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难听的是贪吃,好听点是吃货,想想看,在现代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人让她吃糠野菜能不馋吗? 至于懒,也可以理解,我们现代的生活比较方便,也没什么活需要去做,她一个现代的女孩跑到七十年代,哪里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