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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9) (第1/3页)
韩定江谨慎的摇了摇头, 沉思片刻又说:在法医实务中,有一种损伤叫防御性意外伤,是指在避免侵害时造成的意外伤害,比如你追着平生打,他跑着跑着从楼梯上滚下去了,摔断了腿,这你就得承担责任在这个案子里,我比较倾向于闵鸢的死是类似情况造成的寇金麒有一点说的很关键,那就是,闵鸢的高跟鞋鞋跟有十二公分,同时她处于严重醉酒状态,一旦发生推搡,重心不稳极易摔到,故而撞到头导致死亡。 我要想揍老赵,他肯定跑不过我。陈飞无视了赵平生我干嘛了你要揍我的无辜脸,叼上烟,稍稍眯起眼,所以说,还是故意伤害致死的可能性最大,你出庭作证的时候就这么说不完了。 嫌疑人要是咬死了闵鸢是自己摔的,我的专业建议对于法官来说也仅供参考,毕竟我没在现场。 韩定江无奈摊手。不管刑侦人员如何推测,法官判案时必须根据现有的证据来进行决断,而此案的证据,说它是意外,行,说它是故意,也行。要是闵鸢还活着,那绝不可能听寇金麒的一面之词,问题在于,她死了,她没办法向法官陈述当日发生的一切。 再有一个,闵鸢的真实身份不能公开,至少对媒体不能公开。现在外面传的是乌七八糟,冯琦打伤夜场经理的事,被写成警务人员为陪酒小姐出头。一石激起千层浪,媒体各种口诛笔伐警务系统的不正之风。负责新闻事务的盛桂兰去局长办公室汇报情况时,说到激愤之处,重案大队出身的她那神鬼不惧的暴脾气一上来,楞拿烟灰缸给齐耀祖办公室窗户砸出一窟窿。 不用问,这背后一定是有人在使坏。寇英侄子被抓,他自然不能让警方过舒坦了你们敢动我的人,我就让你们名誉扫地。 齐耀祖这几天脸都是青的,可想而知他得承受多大的舆论压力。所以出于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以过失致死对寇金麒等四人提起公诉是最稳妥的选择。陆迪那边给的说法是,要按这个判,都不用麻烦法官,四个人可以直接认罪,真心悔过,痛改前非。 陈飞听了,撂了句我可去他大爷的吧!就那几个不拿女人当人的傻逼能真心悔过?老子把头拧下来!。事到如今,他觉着自己都没脸去见冯琦。见了说什么啊?说,人抓了,可特么重判不了,你媳妇死了白死。这话打死他也说不出口。 罗明哲的意思是,不还没到羁押时限么?查,接着查,不到最后一秒绝不轻言放弃。 现场是没得可查了,地毯上干净的连根头发丝都找不着。窗帘上遗留的血指印,若非在窗帘背面且夹于皱褶之中,恐怕也早被清理干净。但清理现场这事儿总得有人干,是吧?陈飞从银都华裳的保洁员入手调查,给挨个叫局里来进行询问,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从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保洁那打听出了点情况。 他说六号晚上大概十点左右,他正准备下班,结果被经理叫去打扫九楼的老板办公室。他进去发现地毯上有个空的马爹利酒瓶子,上面似乎沾着点血,不过他没多想,捡起来扔进垃圾袋里收走了。 陈飞调出几张酒瓶子的照片让保洁辨认,指出是一款拱桥形的酒瓶,而且瓶底两边的弧度和装修窗台用的大理石几乎完全一致。他赶紧去买了一瓶一模一样的回来,拿到法医办公室,让韩定江对比闵鸢尸体头部的伤痕,确认这个瓶子厚实的底部完全可以造成相应的损伤。 据此可以判断,闵鸢不是磕在窗台上磕死的,而是先被酒瓶子抡了头,再将血迹涂抹到窗台上随后抛尸楼梯间,人为的制造/意外死亡的假象。给一个案子上双重保险,竭尽所能的做到天衣无缝,这样说来八点零五分寇金麒打出的那通电话,不管对方是谁,都有着将凶杀伪装成意外的丰富经验。而这一点也是寇金麒始终没交待清楚的,他说电话是打给一个朋友,但查不着他说的这个人,查电话号码,没实名,再打已被注销成空号了。 其实能猜到,这个接电话的人,除了他亲叔叔寇英之外,无作他想。追号码是追不到证据了,就算追到寇英头上他也不可能认,眼下唯一能给寇金麒定罪的就是那个空的马爹利酒瓶。上面不但有闵鸢的血,肯定还有寇金麒的指纹。 卢念玖一听说要去翻垃圾填埋场,两只爪子蠢蠢欲动,意图掐死陈飞。距离案发已过去近一个月之久,从数百吨生活垃圾里翻找一个空酒瓶,这活儿光听听都觉着酸爽。本着同甘共苦的优良传统,卢念玖不光调动了刑事技术科全体成员,还把重案大队的人一起拉去了垃圾填埋场。 到填埋场,陈飞撸胳膊挽袖子扛起铁锹奔垃圾山就去了挖呗,谁怕谁啊! 四十个小时,五座三层楼高的垃圾山皆从原始位置平移到了十米开外的地方。一开始大家还有精神头互相挖苦打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