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渣了的前任是皇帝(穿越)_分卷(9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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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90) (第2/3页)

街上一站都能听到不少人在讨论报纸,而且每家书铺的报纸都是很快售罄,我估摸着一个月至少得印上万份,这可是大单子。

    沈嘉解释说:量是大,但成本低廉,每份只要一文钱,想靠印刷报纸赚大钱是不可能的,不过薄利多销,大姐夫如果不怕辛苦,倒是可以做报纸的代理商,将报纸推行到全国各地。

    杨森倒是不怕辛苦,但是如果要跑遍全国,那就违背了他当初进京的目的了,他也不想把大把的时间耗在走南闯北上,这怕有些难度,杨家的生意只在蜀州好一些,其他地方既没有人脉也没有地盘,要开展起来有些麻烦。

    沈嘉点点头,他也不想让大姐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长安带孩子,你说的对,这件事确实不太好做,而且利润也没想象中那么高,对了,我与吴大人说过了,到时候报纸上会增加一个广告版块,我会将姐夫家的铺子刊登上去,也算是做了一次宣传。

    杨森是商人,很懂得宣传的必要,高兴地说:那太好了,多谢嘉弟了,这铺子从头到尾都让你费心了。

    这不算什么,举手之劳而已,生意好才是最重要的。

    杨森可不敢当他是举手之劳,多少姻亲不反目成仇就不错了,可不敢心安理得地要人家的帮忙,而且沈嘉官途坦荡,以后官越做越高,自己这个大姐夫能得到的好处还多着呢。

    至于印刷厂的事情,能做就做,不能做就算了,朝廷的单子也不只是一个报纸,或者,我有个想法,如今与我们合作的印刷厂是李家的,目前打算扩建,如果你想入股,我可以帮忙问问李家需不需要。

    杨森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如果只是入股,那可太好了,我也不掺和管理,只要赚了钱分点红利就好了。

    沈嘉其实更想帮杨家弄到皇商的身份,但涉及皇商的都与贡品有关,体面是很体面,但责任也很大,一不小心可能还会惹祸上身,他觉得杨森还差了点火候,不如再锻炼几年。

    到了下午下衙,沈嘉直奔天香楼,然后在二楼包厢见到了那位魏老板,出乎意料的年轻,也没比他大姐夫大几岁,但一开口交谈,那种儒商的感觉扑面而来,让沈嘉感慨:不愧是开书店的老板,全身都散发着一股文墨味。

    魏老板说要谈合作,是关于报纸的?沈嘉开门见山地问。

    魏舒还沉浸在沈嘉的年轻俊美中,他不是没见过长安城出身富贵的公子少爷,自然也不缺年轻且位居高位的翩翩郎君,但沈嘉的外形出色还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是,在下想做报纸的生意。

    你具体说一说,想要什么形式的合作,报纸是朝廷创办的,算是皇家的生意,但因为旨在给普通百姓传递知识,因此定价低廉,赚不了钱的,这报纸的生意恐怕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做。

    魏舒也实诚地说:四海书铺如今已经开遍了全国,在外地一共有二十几家分铺,有些分铺生意惨淡,负债经营,但我又不舍得关掉,正好让我看到了报纸,我想,朝廷创办报纸的初衷肯定是要传递到全国各地的,当然,朝廷完全可以将此事交给各地官府来办,可是依在下之见,交给官府不如交给在下。

    哦?魏老爷哪来的自信?官府办事难道不是更牢靠吗?而且报纸由官府发布出去肯定有更多人愿意看。

    可是各地官府的官老爷们未必会按您的想法办事吧?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出报纸的价值的,而且官府公务繁忙,未必能分出人力来全权做这件事,而您也不可能到每个地方监督,交给我们书铺就不一样了,我们每个月会统计出销量上报,什么地方卖的好什么地方卖的不好一目了然。

    沈嘉深深看了他一眼,这魏舒比杨森有远见多了,而且他还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把报纸寄放在书铺销售是他提出来的,按他的想法,等报纸发行几个月后就可以开始做预订,一次订一年或者半年,又没几个钱,很多人家肯定是愿意订的,这样一来,就有比较稳定的销售量了。

    那如果有地方销量一般,不知魏老爷有没有办法能促进销售?

    在下觉得基本不可能,除非当地的学子都不思进取,否则报纸上随便拿一篇作品都能让他们趋之若鹜,他们有什么理由不买报纸呢?而且,当报纸成为人们讨论的中心时,没有买报纸的人连参与话题讨论都不能,他们哪会舍不得两文钱?就算自己抄一份,也不止两文钱的成本啊。魏舒觉得,这报纸实在是便宜的过头的,原本买不起笔墨纸砚,买不起书籍的百姓也能买得起报纸,又能学识字,稍有有点远见的人家都不会吝啬这两文钱的。

    那魏老爷想得到什么?

    在下自然是希望长安城以外的地方,只有四海书铺里能买到报纸,为此在下可以给朝廷付一笔不菲的钱财,当做是在下独家销售的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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