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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2/3页)
自身教养。钟屿却是听得一怔,情绪莫名复杂。 ……一家人? 小厨房里,纪有初已经忙了好一会儿了,砂锅里炖着排骨汤,浓浓香味笼罩了整个小家,另一口锅里还蒸了条鱼,也已经冒出热腾腾蒸气了。 陡然多进来了两个人,原本就小的空间根本转不过身。她给诺宝穿好裤子就赶他出去,钟屿却丝毫没眼力见的仍旧杵着。 她边切菜,边拿眼尾的光瞟他:“干嘛呢?”还不滚? 钟屿人高马大,被这局促空间挤得转不过身,只能卡在水池前面。他随手拿了快生姜左右看着:“诺宝让我来帮忙。” “用不着。”来了也就是添乱。 钟屿夸下海口:“我做菜不比你差。” 纪有初轻轻哼了声,利索地切完一排青菜后,放下手里的刀,起身跟他面对面站着:“那能不能麻烦你给我拿点葱过来?” 钟屿递去一枚冷眼,回头去翻水池,片刻后,抓了几根绿油油的葱过来给她。 “那是青蒜。”纪有初好暇以整地纠正。 “……”钟屿额上落下黑线,把那几根“蒜”丢回水池,往盆里又继续翻找,却听她声音自后再次响起来。 “哎呀,我看错了,那就是葱。” 钟屿这才意识到自己被戏弄了,长叹一声转身向她,表情严肃的步步紧逼。纪有初几乎被挤上流理台,随手抓起个锅铲抵在他胸前。 纪有初大声:“你干嘛,你再过来,我不许你吃晚饭了!” 说完就有点后悔,觉得这话也太不够给力了。他又不是没腿,不在这儿吃饭,还不能跑其他地方吃饭吗? 钟屿却停了脚步,看向她的目光虽然仍旧锐利,语气里却明显举起白旗:“一会儿盛饭,给我来两碗!” 说完,往她额头上弹了个栗子后,大步走出去。留下纪有初一个人傻乎乎站在厨房里摸着额头……他别真的是被谁魂穿了吧? * 小小的loft里突然来了客人吃饭,还真是一件不常有的事儿。 为了腾出空间,纪有初临时压缩了欧阳宜的空间,把梳妆台和小沙发归置到一起后,又把原本靠墙的桌子搬出来。 纪有初、钟屿、诺宝各占一边,杨志斌则福至心灵地占了另一边。 大概是因为深知“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句话,杨志斌这一晚上可以说是把阿谀奉承这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 他先是从纪有初的辛劳入手,充分歌颂了其买菜摘菜洗菜做菜的艰辛之旅,再从各道菜的色香味进行点评,得出其在烹饪上有着超乎寻常天分的结论。 同时,为了让话题没那么枯燥,中间穿插了天文地理、古今中外的各类趣事,要不是时间实在不太够,他甚至还想给大家现场理一理宇宙起源这件事。 纪有初听得笑容满面,诺宝也是满眼雀跃。诺宝跟杨志斌原本是相对而坐,孩子中途跟钟屿换了位置,几乎要跟他喜欢的“杨叔叔”完全靠到一起。 诺宝原本钦定的“一家人”,现在明显换了个男主人,钟屿气得端着碗去厨房把排骨汤喝得底朝天,回来的时候,那三人居然还在聊。 丝毫没有发现他刚刚不在的样子。 钟屿等大家吃过饭,第一件事就是把杨志斌给轰了出去。 他今天陪了孩子一天,已是尽心尽力,到了晚上,更是精细到每个细节。不仅陪着诺宝看了他最爱的佩奇,还主动给孩子洗脸洗脚。 为了哄诺宝睡觉,他更是声情并茂地说了至少半小时绘本。 钟屿下楼跟纪有初打招呼的时候,纪有初能明显听出他喉咙里的沙哑。她递了一盒牛奶过去,脸上带着明显的笑意。 房间里暖和,她脸被熏得白如脂玉,嘴唇就显得更红,整个人像是从工笔画里走出的美人,明丽灿烂到让所有人见之忘俗。 钟屿怔了下才接过那盒奶:“少幸灾乐祸了。” 纪有初这才没忍住地笑出来,所有得意都写在脸上:“谁幸灾乐祸了。”嘲笑归嘲笑,她说了句公道话:“放心吧,没有任何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