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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你坏 (第5/6页)
,“姐姐既然有美玉,妈妈给妹妹买钻石好了。” 方家是世家,钱,从来没有成为过问题。 向珊12岁得上好的红玉,向玲11岁有了耀眼璀璨的钻石。 10岁的小棠,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 不要说是昂贵的饰品,她连一根很普通的头绳和橡皮筋都是从姐姐那里拿来扎头发的。 小棠头发很长,但却不是因为想美。 为什么长? 因为没有人会带去理发。 孤儿院里还有老师会定期带着小朋友去剪头发,可是在方家没有人会带着她,更不要说去剪头发。 父亲方文斌再关注她,他毕竟是个男人,在女孩子成长这方面总有做不到位的地方,更何况那时候的他长期不在国内。 没有了最亲近的父亲,头发越长越长,长到乱的厉害,不扎头发像个小疯子。 其实,她不是故意不扎,而是不会。 可,不会总要学的。 被母亲忽视,她就只能自己学,头发该开始扎,扎地很乱总是被学校里的孩子嘲笑讥讽,但是时间久了就越来越好,头绳橡皮筋是向珊给的,花花绿绿的,她却只挑黑色,不是不喜欢那些鲜艳的颜色而是自己头发扎不好,在用鲜艳的颜色,更是难看。 小孩子心里别扭这个,喜欢,却不能用。 直到淡忘了对发饰的喜欢,可第一枚发夹却是有人送了她。 阿豪。 那一年她16岁。 阿豪送她发夹,帮她梳头,17岁少年的手指远比她要灵活的多。 她开始偶尔故意散了发,耍赖要他帮她梳头。 多年后的今天即便是和阿豪分开,小棠都是割舍不下的他的原因就在这儿。 她的成长,她的生活,点点滴滴的陪伴与快乐,家人没有给她的,阿豪全给了。 今天再看到这些花花绿绿的小玩意儿,她只觉得有些刺眼。 可是抱着她的人却兴致不菲,她看着王明轩的侧脸微微出神,一只手抱着她,一只手挑了发夹发夹先夹在她的衣领上。 抱着她的手臂是那么孔武有力,单单只一手抱她,他似乎很喜欢这样。 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没有下楼迎接他的回来感到失礼,还是因为单纯觉得他赶航班太累,小棠没有拒绝他王明轩的怀抱。 让她坐着,搬了露台上的摇椅,王明轩又抱着她躺了上去。 小棠不明所以的要起来,却听他说,“阿棠不是要洗头吗,躺好了我们就开始。” 他说,“我们。” 王明轩要帮她洗头发? 算了,小棠断然拒绝,“不用,我自己来就好。” 他服侍她? 小棠觉得:用不起,用起来也非常的不习惯和尴尬。 温了热水的人看她不听话,脸色带了凛意,“我不在家,阿棠的头发也自己这样洗?” 他太能转移话题了。 小棠不说话。 见她沉默,他开始训她,“手臂上的伤口缠着纱布,你是怎么洗的?” “我可以一只手。” 方先生怒前总先笑,“好样的!” 他不是夸她,他是讽刺。 “一只手蓄温水,一只手拿洗发露,一只手洗发,可以。”看着她,王明轩下颌紧绷,“自己洗,溅出来,扑腾出来的水花都是洒在别人身上的?左手臂沾不到一点?” 她更是不说话了。 他就知道,依着她的性子,不把全身扑腾湿了才怪呢。 她的烫伤严重地很,不能马虎。 要不是他和她关系僵化的厉害,不得不离开家,他怎么可能在她伤着的时候去了英国。 在伦敦,他没一日不担心,邢医生说,烫伤不是别的病痛,皮外伤除了按时擦药、控制好饮食别无它法。 用了最好的药,他牢牢记着让厨房的季让天天给她炖黑尾鲤鱼汤。 医生还说,最忌讳烫伤前期遇水,碰到水伤口会感染,会恶化,情况就会严重的多。 走之前他千叮咛万嘱咐,要她不要碰水,要程姨看好了她。 程姨见他担心,每次都说,“太太年纪小,但是懂事听话的很呢。” 懂事听话什么? 还不是一个只知道胡闹的小女孩儿一个! 重度烫伤还敢自己洗头发,怪不得快一个月都不见好。 见他莫名的生气,小棠不明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