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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2/2页)
征战商场时,产生了爱情。 听听这是人话吗? 寇依觉得这哥们儿脑子不清醒。 苏柳家里光是哥哥就仨,一大把年岁都还没结婚,就靠着妹妹上班挣钱娶媳妇儿。 这样的家世拖累,这姑娘自己正常走路都难,还想和人征战沙场? 怎么打?挥舞着三个哥哥做成的大鼎吗? 显然,寇依的准公婆都是成功的生意人,脑子清醒,身手矫健,一顿大棒挥舞下来,顺利地拆散了这对“苦命鸳鸯”。 寇依在一旁摇旗呐,成功刷到了准公婆的好感度。 非但如此,作为还没结婚,便被未婚夫扣上一片草原的寇依,还在这场“棒打鸳鸯”的好戏中奉献出了精彩的演技。 什么带着小姐妹给可怜的女猪脚点颜色看看啦,放一放狠话羞辱对方一番啦,让对方哪边凉快哪边去啦。 她都积极主动圆满完成。 成功被准未婚夫恨得咬牙切齿。 不过她不care。 怕什么呢?这哥们儿父母都搞不定,在这家里说话根本没什么分量,就算他生气又能怎么样呢? 寇依自己就不同了。 她不但出身好,自带资源,还因为这件事获得了未来公婆的好感和愧疚,只要她不作死,未来二十年内稳稳当当。 也的确如寇依所预料的那样。 苏柳很快失去了工作,男方主动提了分手。 寇依冷眼瞧着,觉得这男人真不是个玩意儿,不久前还叫嚣着真爱无敌,被父母收回权柄没多久,就灰溜溜地屈服了。 也是。 富贵和权力这东西,沾上了就别想戒。 生在他们这种家庭的人,天生就会权衡利弊,在继承权和爱情面前,后者的吸引力大概只有0.1秒。 这出轨大戏来得快,去的也快。 就像一场没能降落的雨。 寇依看热闹看得贼快乐。 作为对演员的回报,在苏柳约她见最后一面时,她答应了。 为什么? 道理很简单嘛。 人家小姑娘也不容易,刚遭受了爱人的背叛,又失去了工作,找敌人发泄发泄苦闷之情也是人之常情。 虽然寇依觉得对方更应该拿个刀子去捅渣男。 啊,女人何必为难女人! 怀揣着做慈善的好意,寇依开着她新买的跑车就去了。 如果小姑娘想得开,她还能带着她兜兜风。 她开车绝对比渣男帅气! 当然,现实还是现实,兜风什么的是不存在的。 小姑娘看着她,开口便是:“其实,我挺同情你的。” hello??? 寇依满脸懵逼。 你一个失去工作,肩膀上还扛着三个鼎的无业游民同情我什么? “如果你不是运气好,被父母找到的话,只能成为社会底层的渣滓,无能的废物。” 苏柳认真地说,眼中还带着傲气。 这话倒也有迹可循。 苏柳名校毕业,毕业后凭借自己的本事一路升职。相比起来,寇依就弱多了,不知名大学毕业,整天吃吃喝喝无所作为,实在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寇依难得地惭愧了两秒。 但,只有两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