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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第4/4页)
问道:“既然你不愿意做一只单纯的歌鸟,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呢?” 玉沙已经成精了,按理来说,他应该离开人类家庭。这对于他自己或是人类而言都是一件好事。久居笼中,玉沙很难在顿悟之道上有所突破。 玉沙叹了一口气,耷拉下脑袋来。他看起来有几分沮丧,又有几分懊恼。过了好一会儿,玉沙才重新开口。他道:“你们是真心想帮胡老头吗?” 他诺想了想,道:“我愿意帮助他,他不是坏人类。不过,我也不愿意伤害你,因为我想和你做朋友。所以,如果你一定不愿意再唱歌了,我也会尊重你的。” 听闻他诺想和自己做朋友,玉沙不知是害羞还是气恼,浑身的羽毛炸起,来回上下跳蹿了几下,显得很激动。“别和老子攀关系。”他大声叫道,“老子才不想和你拜把子呢!” 什么把子?他诺没听懂,皱着眉,歪头看他。 云歌听了,忍不住捧腹啾啾大笑。 玉沙冷静下来,清了清喉咙,降下声调。“想让老子唱歌,也不是不行。”他松了口,“但是老子有条件。” “什么条件?”他诺精神了。有条件就说明事情有转机,这是一件好事。 “你们得帮老子出气。如果我舒服了,心里爽了,说不定我就会继续唱歌。” 出气?他诺有些为难,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想让我把那只坏人类揍一顿吗?我不知道能不能打赢呢。” 他还从来没和人类打过架,确切的说,他诺还从来没打过架。他离斗殴最近的一次,大概是小时候被林子里的一群小猕猴们抓住,他们想揪他身上的毛毛。他诺一边挣扎一边急得大哭,最后是水獭大哥闻声赶来,吓跑了那群讨厌的小猴子,保住了他诺过冬用的毛毛。不过,他诺屁股上的毛毛还是秃了一块,被笑话了一整个冬天。 想到这,他诺忍不住转身去看小老板。如果是打架的话,小老板应该相当厉害吧。说不定他能说服小老板帮忙呢——前提是小老板肚子很饿的话。 罗飨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坐在原地发呆。似乎是感受到他诺的目光,他瞥了一眼满脸欲言又止的海獭,道:“想都别想,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 “可是……” “没有可是。” 他诺的脑袋瞬间耷拉下来。他伸手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早知道斗殴技能迟早会派上用场,他就不偷懒,早早地和水獭二哥学学怎么打架了。 “揍一顿?什么揍一顿?”玉沙喵呜喵呜地叫道,“我倒也是很想揍一顿那只人类出气啦,不过听说他得了什么了不得的病,被女儿接走了,早就不在毛春了。连同那只蠢狗我也再没见到了。” 咦?他诺抬头,好奇地望向玉沙,道:“不是找这只人类出气的话,你想怎么出气呢?” “虽然这些人类是很可恶啦,”玉沙继续喵呜道,“但是最最让我生气的是一只臭鸟!妈的,想到这里我就生气。要不是他,老子早就走了,也不用遭这些罪!你们帮我找到他,我出了气,就去打比赛。”他的胸脯高高挺起,语气里满是自信,仿佛只要他肯下场参加比赛,冠军就是囊中之物。他似乎又变回当年那种名震全国的百鸟歌王。看起来无论玉沙是否肯承认,他还是很享受斗歌的过程的。 耶?居然还有故事吗?他诺顿时坐直身体,竖起耳朵。 ※※※※※※※※※※※※※※※※※※※※ 1比特犬虽然长得凶,性格不算好,但是主要还是看主人怎么养哈,狗狗本身都是好的。另外,无饲养经验的同学还是不建议养猛犬,切记切记 第49章 玉沙的故事 胡大爷在鸟友圈里一直被誉为“鸟精”,因为他养的鸟儿都聪明伶俐能通人性。鸟友们都说这是因为胡大爷精于钻研,经验老道。但只有鸟儿们自己清楚,胡大爷之所以如此懂鸟,并不全是因为他的经验,还因为他家里,曾经真地住着一位鸟精。正是这位鸟精,抱住胡大爷培育了一代又一代有灵性的鸟儿,其中不乏成精者。 而玉沙,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受害者”之一。 这位鸟精名叫南国,是一只雄性的红嘴相思鸟。红嘴相思鸟在唱歌方面一直没有什么天赋,但因为长得精致讨喜,在鸟类爱好者中长期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们在中国的传统花鸟图中,素来是主角。又因为其寓意着缠绵爱情的名字,红嘴相思鸟也成为历代诗人的最爱。而南国的名字,就是取自“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的唐诗。从红嘴相思鸟的走红便可知,人类是多么地肤浅,只喜欢漂亮的表皮。 他诺在这里打断玉沙,道:“我也喜欢漂亮的外表。”说罢,他偷偷瞥了一眼兴致缺缺的小老板。 云歌也跟着心有戚戚焉地点点头。 玉沙瞪了他们一眼,不耐烦地回道:“那你们他娘的也肤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