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阔太只想离婚[穿书]_第6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65节 (第3/3页)

创立的公司?”

    江一民这会儿能说什么,他只能说,“是。”

    吴岚又问,“花在你的公司里的钱,算不算是给予你们的支持?”

    江一民能说什么,他现在还处于震惊中,因为梅若华从来没吐露过,她记账的。她怎么会记账呢?

    可此时吴岚又问了,“原告,那你是否承认,刚刚你在说谎,其实在你创业的过程中,你接受了岳父母倾尽所有的支持?”

    江一民是不想回答,可他可以吗?自然是不可以的。

    事实在此,无法反驳,他只能说,“是。”

    吴岚这会儿才结束了质证,“法官我的问题问完了。”

    法官就说,“被告请继续。”

    谢宇自然知道,刚刚江一民制造的坦诚的穷小子被欺负不得不反抗的形象,不过一个交锋就碎了大半。

    但好在,他还有其他的点,他就不信,梅若华能次次都这么厉害。

    而江一民则一直看着梅若华,显然是想探究梅若华为什么会记账这样的神来之笔,其实只是他不了解而已。

    梅若华穿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原身的电脑和手机全部都看了一遍,因为她怕露馅。

    这个博客就在原身电脑的收藏夹里躺着的,甚至没有一点点的掩饰,原身也并不是为了记录自己为江一民付出了多少,她当时记账不过是因为那会儿江一民没钱请专职的会计,只请了个代账的,原身怕算不清楚,所以才时时刻刻连小票都拍照上传。而至于为什么一直延续到现在,是因为她想记到五十年金婚,当礼物送给江一民。

    这会儿,梅若华就觉得老天爷是公平的,你看,当年的无心之举如今却有了用处,这大概就是江一民的自作孽不可活吧。

    很快,第二轮证据就到了。这份证据就庞杂了,一份是小区监控,说明刘桂芝夫妻跟梅若华夫妻分开住,一份则是上次江一蓉孩子弄坏了梅若华家东西后的赔偿单子,银行转账证据。

    还有则是人证,上来了两位大妈,说是江一民原先家的邻居,口口声声说,“她婆婆挺委屈的,这儿媳妇不怎么孝顺,来了就挑剔,嫌弃饭菜不好,他姐姐怀孕了,亲妈给炖个鸡,她都嫌弃没自己的份。不咋样。”

    这个就不用梅若华出场了,梅若华也根本不想跟他们争吵。

    吴岚站起来就先让出示了一号证据,“请翻到第一页倒数第四篇。”

    博文很快打开了,这个倒不是记账,而是一片日记,发出的日子是2011年的8月10号。

    原身是这样写的,“真不知道婆婆怎么想的,明明每个月都交三千块的伙食费,可我们回家都只有青菜炒萝卜,说是不会做肉,家里穷就是这么吃的。我还以为真是这样呢。结果姐姐一怀孕就不一样了,一天一只鸡的炖着,姐姐一半,一民一半,我还是吃我的萝卜。原来不是不会做,是不给我做啊。”

    吴岚就问江一民,“请问被告,这事情是不是真的?”

    江一民怎么可能承认,“有吗?我不记得了。我妈不会这么做的,可能是问她她说不要就真没给她。”

    这可真无耻。

    可吴岚却无所谓,“麻烦打开一下第一页的第一篇和第三篇和第六篇。”

    工作人员很快打开,结果就发现,原身真是个极可爱的人,她居然拍照上传了,第一篇写着,“我婆婆炖的猪脚,又没我的份。”画面是一碗白菜炖豆腐,远处一个碗里露出了猪脚尖。第三篇写的是,“今天是鲫鱼汤,特别香,哈喇子都流出来了,还是没我的份。”画面是一碗炒豆角,照旧能看到旁边碗里的奶白鱼汤。第六篇写的是,“我爱娘家,我一点不喜欢婆婆家。妈妈给我补营养。”画面是一桌子的鸡鸭鱼肉。

    吴岚问江一民,“被告,请问这些你记得吗?如果不记得,我还可以继续出示证据。”

    江一民怎么可能再说不知道。这都已经够丢脸了,可其实他真没印象了,他只能说,“可能,亲闺女和媳妇毕竟不太一样。”

    吴岚立刻抓住了话柄,“所以,你妈区别对待,你妻子不愿意再跟一个对自己不好的人住在一起,是有问题的吗?”

    江一民能说是吗?他不能,他只能说,“不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