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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得知身世的打击太大,但天后没有弃她,这依然是无力想太多的婉儿唯一庆幸的事。 一纸诏书,亟待重生。 ☆、第二十四章 紫宸殿内殿,一灯如豆。 婉儿被抬到早为她准备好的几案旁,眼神空洞地扫视了案上的东西一眼,她看见那一张薄薄的金丝绢就这么静静地铺着,没有备用的纸,不禁苦涩一笑。天后这么抬举她,就这么认定她能一次完稿?再往边上看,婉儿的眼神定住了。 那支笔…… “这是我在刚进学时,皇后赐与的,名曰‘龙须笔’。” 弘……你可知婉儿此时多么羡慕你这样潇洒的离开?这人世,实在是太过讽刺。我现在居然要用你送的笔,废掉你的亲弟弟。 天后是知道的,所有的事都瞒不过天后,不然她不会特意把这支笔搜出来摆在这里。可是婉儿不了解天后,从来就没有看清过。婉儿只是傻傻地相信着她,任她摆布,什么也不说。 婉儿凄然笑了,既然天后下定心思要她写诏书,那就写吧!反正自己是罪臣之后,今天不杀,迟早也会是她的阶下囚。天后就算还要留着她给那些文人们看,却不可能永远受制于上官仪的案子。成为弃子,不过是时间问题;一封诏书,也不过是一个交代。 毫无血色的唇渐渐抿紧,眼前越来越模糊,婉儿挣扎着撑起身子,艰难地握住那支笔。 “诏曰:皇天昊极,泽被庶黎,恐难普安,有子属意。故成汤立而商兴,桀纣废而夏倾。天子之德,太子当继,选贤而教,举能而育……” 一支笔,可以把一个人从高位瞬间拉下来,甚至可以杀人于无形,但这都取决于谁在控制这支笔。婉儿还记得她刚刚看到太宗废黜李承乾的诏书时惊出一身冷汗,那时的她不会相信,短短不到一年,她也要写这样的诏书了。婉儿艰难地书写着,泪水不受控制地落下,晕不开,凝在格仿簪花的字迹上。 “……注后汉之书,未能通悟;乱少阳之范,实悖天恩。案牍相递,诚应东宫继晷;公卿鱼贯,无奈紫宸焚膏……” 婉儿越写越快,她怕自己一停笔就再也写不下去了。她知道桓彦范一直在做天后的眼睛,东宫的甲胄并不是“搜”出来的,甚至连明崇俨之死都多半是天后干的,这直接的导火索,是桩谁也找不出证据,但几乎都心知肚明的冤案。可是贤冤么?他那么热衷于权力的斗争,但天后,是在一边与他斗,一边顾及着天下苍生啊!他可以为了争权不管公文或是称病不朝,但这公文总得有人管,这朝总得有人上。这天下是李家的天下,更是天下人的天下。如果贤能在《后汉书》里学到这些道理,放下心中的芥蒂,也许结果不会这样,退一万步讲,如果贤在接到《少阳正范》时能够醒悟过来,似乎事情都还有转机。可是……现实没有“如果”,就像婉儿虽然打心底里懂得这些道理,她也放不下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