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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1) (第2/3页)
生怕他又拿去留着给老大。 想着自己年轻时候就跟着这个老家伙,生了那么多孩子,也没享过什么福,这些年又一心扑在老大的身上,家里所有的开支都压到最低,为了给老大念书,她自己也好久买件像样的衣服了。 于是拿了银子的第二天,大方地花一个铜板坐了过路马车到县里去,扯了两尺布再买一件成衣,心里忍不住美滋滋。 路过肉铺时候看着那红白相间肥美异常的猪肉,忍不住口水就流了下来,看到有一家排满人的肉铺子,想必这家的猪肉更好,忍不住也挤进去想要买点肉回去,只是没想到正在割肉的老板正是自己三丫的女相公楚虞。 木母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既然是自己的女婿,拿一两块肉不算什么吧,于是大着胆子往案上捞了一块肉转身就走。 旁边有人看见了,冲着木母道:喂,你干什么,干嘛偷肉。 木母冲着他呲了个牙道:这是我女婿的肉铺子,我拿块肉怎么地。说完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排队的老主顾有点多,楚虞看到木母突然来这么一手,也忍不住愣了。 说实话这么些年来,她已经很久没有遇到敢这么欺负到她头上的顾客了,更何况这人还是她最讨厌的老女人。 方才那位打抱不平的顾客也一头疑惑地望着楚虞道:楚虞,你什么时候惹了这么个疯婆子。 楚虞无奈地摇了摇头,却也没说什么。 木母自从得了一次便宜之后,回去也没见楚虞来找她麻烦,第三天又大着胆子再去拿了一块肉,而且还转挑大块的下手。 时满也在旁边看着,但楚虞特别交代过,他也没说什么。 木母欣喜若狂,决定每天都要来楚虞的肉铺子上拿一块肉,要知道前晚上那块肉,他们一家三口吃得特别香,别提有多开心。 木老汉问她肉从哪里来,她说是去女婿的肉铺上买的,木老汉便没说什么,他知道自己婆娘是个什么脾性,反正有便宜占,这肉他也吃得开心,便一句话也不说。 木决明看着自己老娘穿的新衣服问道:娘,这衣服该不会也是那杀猪的孝敬你的吧。 木母夹肉的手顿了一下,含含糊糊地道:那自然是。 木决明忍不住啧啧啧了几声,一脸羡慕地道:那杀猪的那天那么凶,我还以为有多么的不好惹,原来也是个软脚虾,我就说嘛,一个女人而已能横到哪里去,改天我也去找她拿点钱。 木母不敢把挖了木丁香银子的事情说出去,怕木老汉找她要钱,如今木决明这么一说,她也就这么含含糊糊地应付了过去。 次日,木母故技重施,到楚虞的肉铺子上捡肉去了,只是今天楚虞不在,只有时满在。 木母瞄着最靠近边边的一块肉,个头又大,下边似乎还垫这个什么东西,像个钱袋子一般。 此时买肉的人也不多,她伸出手去,不管不顾地拿了那块肉,顺便还夹了底下的钱袋子一起,拢进怀里,弯着腰从一旁闪过。 虽然前两次拿肉的时候楚虞是一句话也没说,但她不想太过明目张胆,免得惹了这个野蛮人,到时候被打一顿就得不偿失了。 谁知她刚走到拐弯处,就听到背后有人大喊:抓小偷啊,抓小偷,有人偷我的肉还有我的钱袋子。 木母一听,顿时吓得魂飞魄散,钱袋子和肉,不就是自己怀里面的两样,这不是楚虞肉铺上的吗,怎么还有人喊起抓小偷来了。 后面开始传来脚步声,吓得她不敢回头,死命地往前跑。 刚好路过一个巡捕队,一下子就被撞上了,木母顿时捶胸顿足地道:冤枉啊,这是我去我女婿肉铺上拿的肉,几时偷的你的东西。 双方一个不让一个,各有各的理,巡捕衙役一看没办法说清,把两个人都带到了衙门。 因为肉和钱袋是在肉铺被盗的,时满被传唤作证。 时满说:大人,那块肉是先前已经卖给那位客人的,我已经称好并用竹条吊好给他,客人就放案上蹲下去捡东西的功夫,抬头肉就不见了,据他所说还把钱袋放在那块肉的旁边。 旁边还有几个排队买肉的都纷纷站出来作证。 而且在木母的身上同时还搜出了所说的那个钱袋,与失窃者所说的丝毫不差。 事情简单又明了,木母确实是偷了别人的东西就跑了,此番下来,是犯了盗窃罪。 木母心中一慌,立即反应过来这是楚虞设下的局,自己巴巴地就往里钻了,忙争辩道:我是拿我女婿家的肉,不能算偷,只能算是拿错而已。 县太爷拿着醒木重重一拍:女媳又不是你儿子,什么肉可以给你随便想拿就拿的,而且你拿错肉就算了,你拿人家钱袋干什么,难道钱袋也是能拿错的吗? 木母这下一句话都反驳不了,只得大嚷着要见楚虞。 如今人证物证都有,县令哪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