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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2/2页)
心里一惊,而后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那是自然。你都那么久没有见到我了。” 这也是她决定从灵山市来深市的原因。 她重活了一辈子,不仅行为举止和语言都跟之前的不同,就连思想也不一样。 前段时间为了怕人认出来,她极力掩饰,怕自己再待久了,肯定会让她家人发觉。 到时,她怎么解释? 林娟没有细想,只是点了点头,又问着:“我们现在去哪里?” 要是有一个亲戚就好了,那样就可以去投奔亲戚了。 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投奔亲戚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去东区。”林巧遇想也不想地说道,“我们先去东区的宾馆住一两天,然后再找房,找到房子之后就开始做买卖。” 深市的消费水平高,他们不早点开始摆摊的话,之前存下来的钱根本就不够用。 林娟点头。 两人坐公交车去找了一个宾馆住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巧遇又马不停蹄地带着林娟找房子。 因为从八十年代开始,就非常多的人过来深市这一边打工,所以这一边的城中村,农民房还挺多的。 因为对住房只有安全这个最大的要求,其他的倒是没有什么要求,所以林巧遇和林娟很快就租好房子。 租好房子之后,林巧遇和林娟立马就退了宾馆的房子,搬进来住了,而后更是马不停蹄地去买东西,打算明天开业。 除了卖春卷之外,林巧遇又想出了一个新的吃食。 第18章 要卖什么 “巧遇,这是什么东西?”林娟皱着眉头指着林巧遇手上的锅说着。 “这是一个煎锅。”林巧遇头也不抬地应着。 林娟自然是知道这是一个锅,她见过好不? 只是,做春卷,因为需要用到油炸,所以他们用的是深一些的锅,以便放油,这么浅的锅用来做什么? “这用来做什么?难道你想用来煎饺子?”林娟好奇地问着。 林巧遇摇头,说:“不是。我想用来做煎饼。” “煎饼?”林娟更是疑惑了,眉头也皱得紧紧的,说,“你会做这个?” 她们灵山市的人,习惯是吃粉,一天三餐都是粉那是正常的事情,但是吃面,却是比较少,更别说吃饼了。 煎的东西,她能想到的只是馍。 只是,馍这东西,因为是用糯米粉做的,刚开始吃感觉是比较地好吃,但是吃多了,容易腻,所以她一点也不考虑做馍来卖。 林娟点头,说:“这东西好做,就跟煎鸡蛋一样。快速,简单,方便,还能填饱肚子。” “我今天出去买材料的时候观察过了,这一边很多办公楼,那些上班族疾步匆匆。早上就匆匆忙忙去上班,连早餐都是边走边吃的。” “我就想着,我们做一些能边走边吃拿着的早餐,这样的话,那也能赚更多的钱。” “可是,我们不是有了春卷?”林娟却是说着。 林巧遇做的春卷她不仅是吃过,还卖过,个个都说好吃。要是想赚钱的话,他们卖多点春卷,不是就赚到钱了吗?为什么还要折腾一些什么煎饼? 这玩意她之前吃也没有吃过,怎么知道好不好吃? 林巧遇点头,说:“是有了春卷。不过,春卷虽然是好吃,但是它是炸的,吃一两次倒是没有关系,吃多了,容易上火。” 也不知道是不是气候的缘故,他们这一个省和隔壁省的人,吃多油炸的东西,还是辣的东西,非常地容易上火。 所以,即便是这个春卷很好吃,她也不敢光做这一个。 “我们先试试。”林巧遇说着,“回头我们开店了,不可能光卖这一两样东西,得多卖一些。” 她对这个煎饼有信心。 之前她听王婶说过,有人光靠每天早上卖煎饼,不仅养活了一家老小,还供应自己的孩子出国留学,在家乡里建了别墅,开上了玛莎拉蒂。 虽然这样的人在卖煎饼中出现的概率非常地少,但是还是有的。 既然别人都能成功,那么为什么成功的人不是她呢? 林娟虽然没有什么信心,不过仍是点头。 只不过,林巧遇虽然将东西买回来了,但是因为他们开摊子开的急,很多东西没有准备好,所以第一天摆摊还是卖春卷。 像在灵山市一样,林巧遇支起摊子开始热油,林娟则是在摊子后面开始包春卷。 “巧遇,也不知道深市这一边的人喜不喜欢吃春卷?”林娟一边包着,一边忐忑地问着。 直到现在,她才开始担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