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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3/3页)
长说的,听说镇上稀罕的肉夹馍就是这般样子,只不过里头加的是大块的肉而不是咸菜。 尽管如此,两个孩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甜宝举着小手嫩生生的对哥哥说, “哥哥,甜宝还想吃。” 温朝阳摸了摸妹妹的小脑袋, “姥姥姥爷和妈妈要去割麦子了,他们得吃的饱饱的才行。而且你看你的小肚子,都鼓起来了,怎么还吃得下。你要想吃的话,哥哥待会儿上山了带你去找嫩芽吃。” 嫩芽是一种不知名野草的茎干,撕去外皮后露出的白色芯嘬起来甜滋滋的,不用掏钱吃起来又有股糖味,是最受村里孩子们欢迎的小零嘴儿了。 甜宝听哥哥这么一说,摸了摸小肚子,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甜宝饱了,要去山上割猪草,回来喂猪猪吃饱饱。” 苏玉秀看的心酸,爱怜的摸摸两个孩子的小脑袋。 坐在上位的苏承祖和李红枝看的也是满心伤感。 进门的温向平脚步一顿,暗叹一口气。 苏家有六口人,三个男丁,听起来好像在整个第五大队里头算条件不错的了,可事实上,苏家的生产力也就比绝了户的寡妇孤儿好些。 苏承祖虽然能干,到底四十多了,年轻时又不慎伤了腰,不再是个壮年劳力,苏玉秀母女俩虽然能干,也肯把自己当个男人使,可加起来到底也就算小一个壮年,地里头忙活一年,三个人挣的工分加起来也就将将够一家人口粮,有时候甚至还要倒欠大队一笔钱。 温朝阳今年才八岁,虽然还不到能下地挣工分的年龄,可大队长怜惜苏家只有一个能干活的男人,破格给温朝阳分了个去大队里头糊个火柴盒的活计,倒也能挣半个一个的工分,就连三岁的小甜宝平日里都要跟着哥哥上山割猪草回来喂猪,帮衬家里。 至于原主,别的知青学着下地干活的时候,他忙着到处撒网勾小姑娘好引得人家家人替他干活儿,别的知青结婚后安分上工的时候,他仗着苏玉秀爱慕他依着他,一觉睡到大天亮,中午嫌热不上工,早晨又起不来,一天只有下午才能干两个小时。如此这般,原主挣得工分还不够自己吃的,还要从苏家人的口粮里头挪。 这么一算,苏家是吃饭的多,干活儿的少,还有原主这么一个拖后腿的,难怪两个孩子不敢放开了吃。 眼见着桌上其他人都快吃完了,温向平在盘里拿了一个馍馍就着粥吃起来。 馒头不是他从前吃的那种松软白面的,而是玉米面混上红薯粉蒸的,粥里头也不是大米或小米,一把红薯块,一把豆子就是全部了。 看到这些,温向平心里慢慢有了思量。 天色蒙蒙亮了,苏家人收拾好镰刀背篓准备出门,温朝阳牵着妹妹的手,也一人背了个小背篓。 孩子们的背篓里头是苏玉秀一早起来装好的水壶,苏玉秀心疼早成的儿子,于是叮嘱道, “朝阳,牵好妹妹,猪草割够两筐就行了,别再来来回回上山下山的跑了,割完了带着妹妹在山上玩一会儿,赶着吃饭的时候回来就行。” 温朝阳人虽小,心性却已经被生活磨砺的稳重,虽然嘴上答应了苏玉秀,心里却暗暗盘算今天要多跑几趟山。 没办法,家里的两头猪年底的时候一头交给供销社,还能留一头在自家,只有把猪喂得白白胖胖的,过年的时候杀了才能卖个好价钱,妈妈和姥姥姥爷来年就能轻省一点。 他抓紧甜宝跟大人们告别,出门一路向山上去了。 清晨微凉,若隐若现的淡雾萦绕在空中,渐渐模糊了两个孩子的身影。 “行了,咱们也快走吧。”苏承祖提上镰刀和李红枝出了门,苏玉秀也背上了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