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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第3/3页)
这么多还长得天仙一样的媳妇儿,我也会把人宠上天去。” 贺军听得差不多了,把手里的馒头几口吃了,勾了勾唇角。全团近两千号人,他和秦志军同时入伍,同样农村兵出身,一路比拼着往上爬,现在同为副营长,可他心里清楚,他的三营其实比一营是要差上几成的,一营是团里着重培养的尖兵营。 他自认为实力并不比秦志军差,缺的只是一点运气而已。秦志军和周扬交好,而周扬的家世…… 贺军喜欢宋梓珊,不止是因为她长得好,更加看重的是她身后的宋师长。可他早就察觉了,宋梓珊心在秦志军身上,尽管秦志军向来不太正眼看她,她的目光也始终是追随着他在转。 贺军向来觉得,他比秦志军差的只有运气和颜值,他长得也好,可跟秦志军却没法比,如果不是这样,宋梓珊又怎么会只对秦志军青眼有加。 现在秦志军结婚了,娶的还是个村姑,呵呵。 宋梓珊总该死心了,他只要再努力努力,成为宋师长的女婿,他的前程将会大不一样。秦志军和周扬再铁,那也只是朋友,周家会帮他的也有限,迟早有一天,他能站在秦志军不可企及的高度。 他从不觉得自己这样的想法不好,妻族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宋家帮了他,他待宋梓珊好就是回报。秦志军还是太幼稚,放着宋梓珊这种军二代不要,偏娶个村姑,好看能当饭吃? 他这里边喝着粥边对未来仔细规划,雄心壮志,光想象着就已经热血沸腾。只是他一门心思拿秦志军当比较的标杆,秦志军却满心满眼的只有自己媳妇儿。 炊事班的一帮子战士,今天额外给顾婉开了小灶,一帮来自不同省份的战士,商量着做了自己家乡的特色美食。 吴长顺老家江西南昌,做的是他老家特色的瓦罐汤,浙江的齐一飞给做了一盘酥油饼,河南的鲁项明做了三鲜烩面,汤是他头一晚就熬好的高汤,面拉成薄条,上面铺了切得薄薄的肉片再撒上香菜,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 秦志军去打饭的时候,被一早注意着的炊事班战士拉住了,直接端了几个饭盒给他,笑着道:“嫂子昨天给我们送了山鸡,这是咱班里的战士给嫂子单做的,家乡的特色小吃,怕嫂子吃不完,今天就这三样,等明天咱们再换几个人做拿手的小吃给嫂子尝尝。” 秦志军没想到媳妇儿往炊事班送了一趟东西还享受了一回特殊待遇,笑呵呵的接了过来,道:“那我代你们嫂子谢谢你们了。” 顾婉洗漱好后原想着帮秦志军洗洗衣服再打扫一下宿舍,可秦志军是真的很会收拾内务,宿舍收拾得干净清爽不说,脏衣服臭袜子的都找不出来一件。 秦志军这里很简单,连个衣柜都没有,就一个箱子,她打开看了看里边全是军绿色的衣物,应季的衣服只有三套军装,除了内衣,一件外出时穿的常服都没有。 顾婉想着他给她买东西时的那个大方劲,自己倒是节省,什么都不置办。 找不到可洗的衣服,她看了看床上的被单想了会儿还是打消了洗被单的想法,她如今其实也多少知道一点人事了,刚来探亲第二天一早洗被子怕被人看了会不知想歪到哪里去。 最后挑出秦志军两双军用解放鞋拿到公用水池那边洗刷去了。 秦志军端着几个饭盒回来时正好看到顾婉在洗他的鞋子,把饭盒往宿舍一放就要去抢她手里的鞋。 他天天训练量都很大,鞋子洗得再勤又能干净到哪里去,怎么能让她给洗鞋子。 顾婉嗔他一眼,道:“在外边呢,别抢得难看,我是你媳妇儿,给你洗鞋子怎么就不行了。” 秦志军被她那句我是你媳妇说得心头一热,可鞋子还是不肯让她洗的。 “乖,我一会儿自己就洗了,你洗了手吃早饭去,炊事班的小战士们单独给你开了小灶说是要谢你昨天给战士们送的山鸡呢。” 顾婉见他又哄自己走,听得好笑,示意他看她手上的鞋子:“已经洗得差不多啦。” 她麻利的把鞋子洗好,拿到窗台去晒。秦志军见状,拿个脸盆兑了温水,等她晒好鞋拉过她进屋仔细的给她打了香皂洗了两遍手,又认真拿毛巾给她擦干。 那么漂亮的一双手,洗他的脏鞋子,他光看着就觉得那两双鞋子罪孽深重了。 这举动叫顾婉哭笑不得,道:“我哪里这么娇气的,这些活我从小就经常做的呀。” 秦志军牵了她到写字台边坐好,把饭盒一个个打开,一边道:“那是在你家,现在你嫁给我了,是我家的人了,就得做个娇气的丫头。” 他说着,自己笑了起来,捏住顾婉鼻子道:“我就喜欢你做个娇气包。” 顾婉拿下他的手,眼里有嗔有笑。 顾婉这一顿早餐在部队来说很精致了,秦志军打趣:“你倒是会收买人心,我在这里这么些年就不知道这些家伙还会做这样的吃食,天天都是大锅菜啊,哪有这个可口。” 顾婉笑得开心,道:“代我谢谢他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