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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2/3页)
叶莺走进屋里,直接敲了他脑袋一记:“叶溪,怎么这么没礼貌,这是洛玫姐姐。” 叶溪撇着嘴摸了摸头,不太爽地扫了我一眼,问:“上次那个甜糕,是你做的?” 我挑着眉点头,有些摸不准这小子的性子。 “做的不错,可以再做点来。”他毫不客气地说,紧接着,叶莺的拳头便又落在了他的头上。我搁一旁看着,心里暗暗惊叹,原来叶莺也是个暴脾气啊。 被拳头教育过的叶溪勉为其难地敛了恶劣的态度:“玫姐好。” 我笑着说:“乖。” 他哼哼了一声,便不再开口搭理人,只是不怎么上心地翻着书。叶莺则跑前跑后,一会儿劈柴,一会儿洗衣,还担心照顾我不周。 反观叶溪的清闲,我坐在小板凳上,问他:“你怎么不去帮你姐的忙。” “没空。” 我一翻白眼,看了看他拿书的手,那叫一个细皮嫩肉,半点茧子都没有,便嘲讽道:“没空?我看你也没做什么。” 叶溪气恼地瞪了我一眼,呛声道:“没看我读书吗!少烦我。” “光读书能有什么屁用。” “当然有用,书读好了,就能考上状元,无论是名声,还是财富,都会有的。”他振振有词道。 哎哟,看来我是燕雀,倒不知鸿鹄之志了。这年头,小屁孩儿的白日梦倒是会做得很,我啧着嘴:“你以为状元是你家的,一伸手就够得到。” 他犹豫了小会儿,估计也是在掂量自己的那点儿分量,而后方才一扬眉道:“文状元不行,还有武状元可以当。” 这可说到我的本家了。 “武,你会吗?”看那没吃过苦的样子,顶多就会点三脚猫儿的功夫,恐怕还不如叶莺呢。被我这么追问之下,他一时无言,又是哼哼几声,不再说话。 没想到第一次会面,我和叶溪便互看不顺眼,他嫌我烦人,我讽他没用。停留了一会儿,我便告辞了。 回了木屋,我提溜起水壶就去了玫瑰园,却发现有土被挖开的迹象,我摸着脑袋徘徊了一阵儿,莫非,是有小贼来偷我家的玫瑰花。 为了揪出元凶,我足足在木屋这儿守了三个晚上,却是连只老鼠的影子都没见着,我跑去咨询了一下言悔,他的指尖滑过我手上的银镯,脸色颇为奇怪地说:“也许是被什么动物刨开的吧……” 我思来想去,这倒也解释得通,便释怀了。 …… 阴雨绵绵的一天,许久未出现在医馆的王万华湿漉漉地站在了我的面前,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玫姐,我对不起你。” 【作者题外话】:吾家有女待长成。 ☆、第二十六章 王万华的春天 瞧着他身上那湿成一片的衣衫,我忙让千织取了毛巾为他擦拭,以免这小子染上风寒还要赖上我照顾。听他此言,我不禁好奇地问道:“你怎么就对不起我了?” 他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下文,千织没什么表情地走了出去,换言悔迈了过来。言大夫只轻轻地瞄了他一眼,就在旁边的长凳上坐下了,支着头神色淡淡地看着我俩。 王万华偷看了言悔一眼,低下头。 “诶,万华你倒是说啊。”我没耐心地催促道。 “我……我……”他慢慢抬头,突然扑过来握住我的手,“我不能娶你进门了。” 言悔漠然起身,一把拍开王万华的手,道:“好好说话,别动手动脚。” 我盯着言大夫紧抓着我的手,暗暗想,这不是动手动脚是什么,自己还好意思说别人。我反抠了他的手一下,却见他右眉一挑地盯着我,真是搞不懂,我又没掐他。 转过头来看着王万华,啧啧,这小子前几日才开口说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