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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三件事 (第1/2页)
这个暑假,李谦过得很惬意。 虽然还是会每天都拿一个多小时到俩小时来补习俄语、以及复习功课,但毕竟,在一天的绝大多数时间里,他都是自由的。 在这个自由的暑假,他一共做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事,他学会了十首俄语歌。 好吧,其实唱歌对他没什么难度,如果换成汉语,或者哪怕是英语,他都不觉得算什么事儿,但俄语歌对他来说,就有了一定的难度。 于是,本着既能补习俄语又能了解一下国外音乐的目的,他辛苦地翻着俄语词典,把此前那个李谦手里留下来的那盘俄语磁带逐一翻译了下来,然后一边学唱一边默记歌词,最终,花了小半个月,他终于成功的学会了整盘磁带上所有的歌。 还别说,他尝试着自己用吉他为其中的两首歌新编了曲子之后,拿到餐厅去唱,效果居然不错,那天的打赏足足比平常多了好几十块!而且居然还有回头客专门来吃下一顿,就为了听他唱俄语歌。 可惜的是,当年的那个李谦在买这盘磁带的时候,应该更多的是看中了人家女歌手的脸蛋儿和身材,里面的歌就大多只好算是口水歌。李谦千挑万选,也只挑出了两首还算勉强符合自己口味的。于是,他就只好拿着这两首歌反复的唱,结果他的回头客不乐意了,拿出一张百元大钞来催更,要求换一首,当时弄得李谦好不尴尬。 嗯,然后是第二件事,考驾照。 李谦上辈子考驾照那会儿,国内的驾照考试已经规范起来,不存在拿点钱直接领证的可能了,所以就得老老实实先学,其过程之坎坷多难,一言以蔽之:欲仙欲死! 所以在得知这个时空年满十六周岁就可以报名申请驾照的时候,李谦虽然立刻就去报了名,却已经做好了坎坷上几个月的思想准备。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时空的驾照申请,竟是如此的容易——甚至连驾校都没用上! 他去相关部门报了名,交上钱,留下手机号码,结果第二天那边就主动来电话,双方约定了考试时间之后,李谦过去考场,上车,点火,发动,在那个大场地上兜了一圈,下来之后副驾驶座上的考官就告诉他,过关了,去上课吧! 所谓上课,一共八个课时,对上班族来说,可能也就是一两个周末的时间,对于李谦来说,更是连两天都用不了,然后,发一张试卷,选择题100道刷刷一做,ok,驾照到手! 李谦觉得这简直是自己前后两辈子拿的最容易的一个证! 嗯,第三件事就是,李家买车了。 其实早在廖辽的专辑开始传唱大街小巷的时候,李谦那笔被迫存在李爸手里的钱,就已经解禁了。因为就连李爸李妈这么不懂流行音乐的人也已经明白,儿子写的那几首歌,已经是相当的红。而等到后来廖辽的这张专辑越卖越好、越来越火,就连电视上都开始经常能听到她的歌、听到她的消息,李爸李妈就更是再也无话可说。 于是,按照李谦早先的提议,李爸李妈开始认真的考虑让儿子给买辆车这回事。 如果是买了自己开,考虑到只要车一到手自己就会忍不住要改的破毛病,李谦肯定选一些口味比较偏但是方便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