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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节 (第1/2页)
尽管,这还只是个六岁的小孩。 显然,孟昱然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都忍不住想要看看,待会儿姗姗撒泼卖痴的时候,这个姓陆的怎么办了。 最大可能就是被他妈赶回去……连带同样碍眼的陆明哲! “谁说陆叔叔要当你们爸爸。” 林依依摸摸她的小脑袋:“我们只是在商量, 陆叔叔能不能当妈妈的朋友。” 孟姗姗鄙视道:“连这个都要商量……我跟陈丽娜做朋友从来都不用跟其他人商量的。” 然后就是一脸“你们大人真是麻烦”的表情。 小朋友往往会有出乎意料的惊人之语。 但有的时候仔细想一想,总会让人惊讶地发现, 似乎还是挺有道理的。 这话简直说到了林萍女士的心坎里! 她把小姑娘往怀里带,爱得不行,还抽空瞪了俩眼闺女:“你看看,这么大的人了,连六岁小孩都不如!” 这怒其不争的语气,果断是亲妈无疑了! 林依依:“……” 孟姗姗费劲地从姥姥怀里伸出脑袋,又语出惊人道:“如果我有像陆叔叔一样的爸爸就好啦。” 陆叔叔对她好…… 比她爸对她还好! 最重要的是,他还会带她一起吃烤鱼! 这才是关键。 哎呀,一想到烤鱼,就要流口水啦。 正抱着胸,冷眼旁观的孟昱然浑身一僵,脸迅速肉眼可见地又黑了下来。 他瞪了眼这个蠢妹妹,有些无话可说。 和他相反的是,陆寻感动得恨不得抱着小姑娘转圈圈:果然没白疼你! 这么看,这俩还挺像父女俩的…… 孟昱然很心塞。 这样的结果,陆明哲倒是很满意。 说到底,他总是给林姥姥留下好印象,多半也是因为他小叔叔。 比起林家任何一个人,最有话语权的,显然就是林萍女士! 他从第一次见面,就发现,和这样的家庭相处,又温馨又轻松自在,如果小叔叔能顺利入赘……咳,能跟林家的人成为一家人,似乎挺不错的。 两人回去的时候,陆明哲的思维已经发散到了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了…… 这时,耳边一声惊叫:“哎?!” 正在开车的陆寻,突然摸出一个首饰盒,一脸的懊恼:“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这是他原本问了周特助的意见,拿来表白用的…… 当然,最后他这个表白有点讨打就对了。 陆明哲好奇:“什么东西?” 这么大一盒子,也不像是戒指。 要真是戒指,他才真是服了他小叔叔了…… 只不过,他要真有那魄力,还用等到现在? 本文的五十章前就搞定了! 陆寻还挺为自己的心意洋洋得意的,闻言,就把盒子递给他:“你看看,这可是人家的镇店之宝,我花了不少钱的。” 说话间,陆明哲已经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只—— 狗! 陆明哲:“……” gtgt 神特么狗! 你拿着一只狗去送人菇凉? 人菇凉能把你揍成狗头好吗! “这是新疆的和田玉,市场价每克都炒上好几千了,这样大小的,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是我托了点儿关系,人家拿来当镇店之宝,是不肯卖的。” 陆寻一边开着车,完全没有察觉到来自于自家侄子的一阵诡异的气氛:“人家不是说吗,送人玉,代表珍重的意思。” 陆明哲看着手上的这只“狗”,觉得有些一言难尽。 打开盒子前,他还设想过,即便不是戒指,送个手链或者项链也成…… 没想到,还真是出人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