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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1/4页)
白云观是清净地界,陆天师又是公爹好友,黎婉暗忖这样安排也不算错。但仍问了一句:“要不然我把雪花留下陪你?” “你多留一个人,天师岂不是还要多管一份饭?”陆明夷故意玩笑道:“万一我把雪花弄丢了,你还要找我赔偿心爱的丫鬟,这个责任太重了,恕我承担不起。” “真真这一张嘴,又惹人爱又讨人嫌!”黎婉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轻不重地拧了一下小姑子的腮帮。转向陆心棠道:“如此,那就一切拜托天师照顾了!” “都交在老道身上!”陆心棠也不客气,一口应承了下来。 眼看监护人终于走了,陆明夷赶紧询问自己的活计,寻思中间能否打个时间差:“天师刚才说有什么事我能帮上忙的,只管交代。” “你看这队伍分成了两排,一队是看诊的,一队是领药的!”陆天师指着熙攘的人群道:“所有领完药的都要登记姓名住址,一是怕有些人贪便宜多领药物吃出事故来,二是方便日后回诊。你就帮忙给那些人做个登记,可好?” 陆明夷当即一口答应道:“毫无问题!” 没问题吗?这里头的问题可大了。彼时来上海讨生活的可说是五湖四海,什么人都有。不仅是不识字,口音也是各种各样,另一个负责登记的年轻道士就被折磨得□□,简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好。 倒是陆明夷这个千金小姐,因为有前世混迹滚地龙的经验,某些晦涩的方言还能听得一二,效率反而高得多。但来拿药的穷人实在太多,一直忙到中午,簿子已经写完大半本,队伍仍没短多少。 陆心棠亲自来叫她吃饭时,她仍埋头疾书,对外头的喊声浑然不觉。 “良辅兄实在好福气,女儿不仅生得美丽,难得的是做事踏实。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午饭摆在了后殿,陆心棠一路走一路夸,闹得陆明夷很是不好意思。她本意是想快些做完了,好溜出去寻魏五。谁知道这实在不是个轻省活,干着干着倒把初衷给忘得差不多了。 比起前头的人潮汹涌,后殿也煞是热闹。道士们直接在空地上用转头垒了两口土灶,架起大锅熬粥。虽然都是些杂粮,却是香气扑鼻,引人垂涎。除了来帮忙的,暂住在观内的灾民也在排队领粥。 陆心棠特意解释道:“本来是为腊八准备的食材,都提前拿出来用了。幸而洪升的老板听说后又捐了十几担米,还能支应得过去。非常时期,只能请四小姐委屈一下。” 这有什么可委屈的,她落魄时比这糟心一百倍的吃食尚且忍了,更何况大冷天能喝上一口热粥最惬意不过。陆明夷毫不勉强地回道:“听说贵地的小黄瓜和宝塔菜都腌得极好,今天我可是沾了光了!” 这个女娃实在讨人喜欢,陆心棠不由哈哈大笑起来:“粗粥小菜大馒头,四小姐能吃多少,敝处敞开了供应!” 掺了小玉、玉米、黑豆等熬成的大锅粥香糯可口,陆明夷很欢乐地挑了一碟综合酱菜,除了乳黄瓜、宝塔菜、还有红绿丝和大头菜,看着就很喜人。唯有领干粮时有些犯难,是吃素馒头还是花卷好呢? “素馒头里的青菜是观中自种的,还特意放了马桥豆干,为了犒劳帮忙义诊的大夫们,平时可是吃不到的。”负责发放馒头的大哥很好地替她解决了这个疑惑,只是那声音听着莫名耳熟。 陆明夷端着饭碗抬起头来,嘴角的笑容一僵:“原来是盛先生……” 后殿乃是那场大火的重灾区,坐在甲子殿门口的台阶上就可以看到那几处被雷火引燃的建筑,琉璃瓦残破狼藉,焦黑的木椽半露在外头。其中最惨的当然数玉皇阁,几乎是烧作了一片白地。而远处有株银杏幸未蒙难,依旧抖落下一地金黄。 盛继唐一边欣赏,一边撕下馒头往嘴里送去,硬是吃出了一派优雅:“陆小姐,又见面了!看来你的预感很是准确。” 准确个p,陆明夷不得不把整个调羹塞进了嘴里,以免爆出粗口来。自从知道了这位灾星的真正身份,她又添了几分审慎,简直恨不得绕着他走才好。 勉强和着酱菜把粥与抱怨的欲望一同咽下肚,陆明夷想起了一个话题:“可惜我没能料到能有这样堂堂正正碰面的机会,所以你的表我没带在身上,只能下一回还你了!” 盛公子听后,无可无不可,只是抖了抖长衫上的馒头碎屑:“不必了,你就把那块表当作一件小礼物吧!” 究竟是豪门公子,方才能说出这等话来,陆明夷啧啧有声道:“你那块怀表是美国货,最起码值两千块,能算作区区小礼物吗?无功不受禄,我可不敢收。” “这你可猜错了,”盛继唐唇角微勾,对着面露疑惑的陆四小姐解释道:“不是两千块,是三千,而且是美金!” 当时美金与银元的对价大约是一比两块四,也就是说那只表值七千多元,足可以买房置业了。盛公子好生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