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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第3/3页)
不一定有多入眼。 所以就得另辟蹊径。 叶无倾早有腹稿,他跑远之后,打了一个呼哨,不一会儿,一匹白马就现出身形来,吁呖呖地叫了两嗓子,撒开四蹄来到叶无倾面前,大头扎进他怀里蹭了蹭。 笑着给它顺了顺毛,叶无倾从怀里掏出一把现代用来泡咖啡的方糖来,让白马舔食了,然后翻身上马,如利箭般弹射而去! 他此行的目标,是一座不知名的野山。 那野山地形非常险峻,根本不能住人,所以竟成了动物的乐园。野山之下,还有一道骇人的大裂谷,站在裂谷边缘,可以听到底下流水潺潺,湿气扑面,常年缭绕着白色的雾气。 叶无倾第一次发现这座野山,还是十四岁刚出走那会儿。 当年他好奇心旺盛,在附近很是瞎转了几天,差点小命都给搞丢。 前些时日他拜祭过义父,向南行路时,又记起了这里。后来无意中在清风寨落脚,才发现两处所在只隔了几十里远,打马来回,两个小时差不过够用了。 到了野山脚下,叶无倾放开白马,自己进了山。 他的目标,一为山上野猴所产的猴儿酒——色泽金黄,香气袭人,后劲绵长。野猴们十分凶悍,这种猴儿酒就算再好喝,世上除寥寥几人以外,也没那个本事单枪匹马拿到手。 叶无倾随手摘了几只大小不一的黄葫芦,将里面的葫芦籽、葫芦瓤都清除干净,再用溪水洗过,用内力烘干。 葫芦本身也散发着怡人的草木清香。 猴儿酒早偷过一次,这次更加驾轻就熟,叶无倾灌满了三只葫芦,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了大裂谷旁边。 大裂谷终年有白色雾气,是因为底下溪流中的水是温泉泉眼中冒出来的——因为有温泉,裂谷中气温常年偏高,所以这里满坑满谷的野蔷薇几乎一年四季都开花。最重要的是,这里还有一种变异的玉蜂,只采食野蔷薇的花蜜,叶无倾当年尝过一点,馥郁甘甜,常年吃的话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且最能美容养颜。 猴儿酒、玉蜂蜜,叶无倾没在第一次过去时当礼物带上,是不愿再多耽搁时间。且回头若有机会,带小乔过来寻幽探秘,再缴获战利品,岂不是更有乐趣?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为了讨好岳父岳母,只能提前收割了。 玉蜂蜜的葫芦更小,只有巴掌高,同样灌满三只葫芦。 做完这些,就不再耽搁时间,将白马叫出来,马不停蹄往回赶。 到了山崖脚下,再次放白马自由活动,叶无倾壁虎一样爬进山洞中,堵住洞口。 飞身站在大黑锅里面时,叶无倾还在想着,他这也算是过家门而不入了,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立去寨子里看看情况如何了。 其实算算他离开山寨也才第三天,若连这么短的时间都撑不住,他选的这些人也忒废物了点。 在现代网购的物资马上就到齐了,介时叶无倾会将东西运回来一趟。 很多计划,也总算可以一个个的实现了。 …… 乔一桥躺在床上,背后倚着两只软绵绵的枕头,将受伤的左腿翘在右腿上,心不在焉地盯着大黑锅,只觉得度秒如年,怎么小倾还不见回来? 他能准备什么礼物呢? 乔一桥闲极无聊的时候,还登上自己的微博,看了一会儿“长发哥哥英雄救美全始末”。真奇怪啊,身处其中,和站在上帝视角旁观相对比,竟反而是后者更能体会到那种强烈的震撼。 大概是因为他被救下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处在懵比状态中吧,感官都混沌了。 小倾真帅啊! 他虽然幻想过自己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的,但哪怕幻想的再出格,也不如现实中的小倾更出色。 小乔美滋滋地想着:我上辈子肯定拯救了银河系。 那个视频看了十几遍,又看了一会儿下面的评论,乔一桥开始强烈地盼着小倾回来了。 热恋中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