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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第3/3页)
一下,又道,“如果这个是真合同,请国祥方面解释一下,为何在第一部 分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部分第二条、第四条,第三部分最后一条当中,都做出了重大让步?!” “这……”国祥律师开始解释,然而明显力不从心。 接着,除去一次二次庭审时的合同、项目进展往来邮件等等东西,夏溪又拍出一份从云京市规划委得到的证据。她脆生生道:“从中可以看出,针对涉案项目,上城跑前跑后,充分说明上城是开发方!天发从未参与,国祥却硬把天发牵扯进来,完全是违心的、恶意的、无……耻的。天发、国祥合同虽有更高法律效力,但不是三方真实意思,违背三方心中意愿,从没有被实际履行,不应作为法庭参考。” “不……”国祥律师再次开咬,只是,假的就是假的,夏溪忽然想起那句名言:真理越辩越明。 两小时后,国祥律师甚至开始打感情牌:“国祥无数工人都在等着薪水!他们上有老人,下有孩子,是一家的顶梁柱!天发再不付钱,国祥就只有用砖头来抵薪了!” “该找谁要就找谁要。”夏溪黑着张脸,“天发并不是出资方,也不是慈善机构。” 电视剧中律所总爱打感情牌,然而,根据夏溪经验,在中国的体系当中,法官起到决定作用,而不是陪审团,有着一贯准则,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听到对方信口雌黄,夏溪眼球隐隐刺痛。很奇怪,最先感受到“愤怒”的器官竟然是眼睛。 至于上城代理律师,尹千秋,再次没有否认上城应当承担工程款的支付义务!!! 也再次将重点放在别处! 总体来说还是:一、国祥耽误工期,应付误工费;二、结算文件当中数量、单价有假;三、部分工程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然而,三次庭审当中,尹千秋越来越狠。 第一条不易成立,可是,隶属云京市仲裁委的某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报告表明:结算清单部分单价确实偏高。同时,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报告认为,尹千秋提出的质量问题123456是有一点缺陷。 其实,很多工程都有瑕疵,一般并不影响合格,都会通过验收,而且,建筑工程公司在做工程时候,完全按照设计来的情况不多,会按惯用手法进行一些修改,觉得只要实现功能就好。不过,尹千秋把这些地方全找出来,一一鉴定,尤其瑕疵,也不怕花钱。 他特别狠,对于工程了解得比监理还多,什么犄角旮旯都看过了,列出一长串的大大小小瑕疵,有些结构件的名字夏溪都没有听说过! 至于清单,数量、单价偏高也是一种常态——谁不想多赚点?可是到了法庭,这些账便全都可以一笔笔算。 夏溪觉得,尹律师……不愧是尹律师。一次庭审当中,自己奋起反击、咄咄逼人,尹律师的抗辩却较无力,国祥急于咬住天发一方,于是将主要精力放在天发身上,想着最好能由天发支付,最差也有上城保底,看见上城那样心里还挺高兴,于是二次、三次庭审里边主要对付夏溪来着,没有想到尹律师在拿到鉴定结果以后却是忽然换了嘴脸! 没想……尹千秋露出獠牙,天发、上城两家并未互相甩锅,而国祥律师以一敌二,精力有限,分身乏力,于是剧本并没有如原先预想的走!在国祥律师心中,天发、上城他们肯定彼此指责,最后总能抓到一家支付4800万,并没考虑“天发上城哥俩儿好,全都认为国祥有错”这个可能! 只是,夏溪认为,对尹律师来说,还不足够。 按目前的证据,上城依然很难完全甩掉4800万! 满打满算,也只能少付2400万。 夏溪知道,如果联合国祥一起针对天发,上城是有可能一分钱都不出的!!! 尹千秋,尹律师,选择了一个吃力不讨好的方向。他已经在这个方向竭尽所能,达到了其他律师达不到的惊人效果,可是,毕竟先天受限,远远没有“甩锅”来得容易。 尹律师—— 夏溪想:这事,真与自己有关系吗? 因为案件复杂,中午需要休庭。 在休庭期间,尹千秋很谨慎小心,没有主动邀请夏溪吃饭叙旧,也没有留下翻看资料临阵磨枪,而是拿着文件、走出法院,独自行动。